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12-10-11 穿著的意義

服裝的意義是什麼?「是為了遮蔽身體」這種說法恐怕在今天逃不過退化的命運。服裝展現的是個人的身份、審美觀、品味…並且,信仰與階級。在歷史的進程中,服裝這種本為遮蔽或御寒的必需品很早就經歷一種意義的轉向。一個民族的服飾表達了對民族本身文化的掌握,工作的制服體現對公司態度與原則的絕對服從。服裝因此成為一種語言,一種具有文化意義的符號。

在一個如此提倡個體選擇自由的今天,我不能接受任何因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而對個人服飾的選擇進行限制這種說法。在學校裡,教師被要求穿著「得體」,這「得體」的定義究竟到哪裡,則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襯衫、西裝裙(還要長過膝蓋的),高跟鞋,長髮高高盤起?

這種所謂的「得體」在我看來有點像是「被強加的意識形態」,而且這種穿著對我來說不能算是舒服的。我還聽說,一些政府學校的女老師甚至不被允許穿褲子到校上課,僅能穿長過膝的裙子。不知這說法的真實性有多少,聽到這樣的規定,我覺得非常詫異。

我所認為「得體」的意義,除了不暴露,不顯得隨便外,穿著者的舒適感是最重要的。因為一些所謂的「formal standard」,而把個人本身的感覺置之度外,顯得本末倒置。就算在一間公司裡,老闆若憑個人的觀感限制員工的穿著自由,就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我這樣說,並不等於我主張員工可以「暢所欲穿」,甚至可以穿奇裝異服或比基尼上班,正如我在前面所強調的,只要穿著得體,瞻觀與工作環境的氛圍不會產生不協調,穿著者感覺良好,就不應該橫加干涉。

我想起我在英國時,教授穿著牛仔褲T恤來上課是平常事,而學生也能穿著簡便。大家皆覺得輕鬆便利,何樂而不為?關於形式與意義本身,當作為外在形式的衣裝逐漸要往作為內在意義的文化靠攏,這是十分危險的事。因為一個人的衣裝而影響個人對他的評價,更是一種十分虛偽的社會現象。穿著的意義並不在於身份與階級的宣告,更不具有影響人們內在判斷的權威。回到最原始的評價本身,樸素即意義,自然即價值。

有人說,你的穿著是對別人的一種尊敬,並且,化妝赴約也是對別人的一種尊重。我認為這些說法都是後來社會行為學家的自我詮釋,並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普遍法則。對我本身,我的穿著與妝容僅僅只是為了我自己對「美」的滿足而存在,與別人無關。特別是對女性,所謂「女為悅己者容」,其實就是封建社會的遺毒。

我穿什麼,與你何涉?在物質逐漸從外在侵入內在心靈的今天,我們的確必須小心把關,不讓形式與意義之間的界限產生模糊。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蘇蕓若 201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