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中華大會堂註冊遭吊銷事件並非絕無僅有的孤案,舊巫統也曾經被吊銷註冊,現行的「巫統」,其註冊名稱實是「新巫統」。兩者都屬於輸家玉石俱焚的絕作,不同的是,後者由法庭下判,沒有其他上訴機會,而前者是社團註冊官直接下令,還有相當充裕的時間挽救。
當然,甲華堂選舉大會是在不足法定人數的情況下鹵莽地召開,社團註冊官鐵證在手,依法行權,實在不容易平反得直!輸家闖下瀰天大禍,即使敢於出面也回天乏術,解不了自己繫下的鈴;贏家要承擔前任會長造下的孽,雖然是無妄之災,卻也必須承擔起救會的義務和責任。
許多華團的會員大會都有不足法定人數之實,當權者都懂得會後尋找會員在簽到簿上補簽名,直至達到法定人數為止。甲華堂現任理事會在接任之初沒有重視存在的問題,除了粗心大意之外,大概也沒有想到輸家敢於採取千夫所指的下三濫手段。
吃一塹,長一智,甲華堂現任理事會在上訴期間,還必須以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提防輸家師法前巫統主席馬哈迪的手法,搶先註冊一個新的甲華堂並接收其產業。社團註冊官最合情理的處置,應該是勒令甲華堂重新舉行一個合法的選舉大會;處以「極刑」,確是很不近人情,無怪乎一些華團要質疑它的動機!
將一州的課題擴大為全國性課題,固然是華團在事非得已之下的傳統做法,確也是行之有效的最後手段。森州立百病毒事件是在鬧大之後才獲得政府認真對待;三保山得以避免剷山之禍,也由於引發全國嘩然!隆雪華堂、森華堂以及柔華總齊齊出面聲援甲華堂,似乎還不足以威懾有關當局,華總會長方天興若能登高一呼,勢必萬山響應,聲達內政部和首相署。
馬華一直向華社宣揚朝中有人好辦事,甲華堂事件正好讓它以事實證明所言非虛。內政部副部長李志亮見機而作,答應施以援手,事情便好辦一些。但是,甲華堂現任理事會其實還可以號召缺席選舉大會的會員踴躍到會簽名聯署,追認選舉大會並認可其決議,以打破被動的局面。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陳頌光 201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