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樂齡人士都說,晚年生活要過得舒服快樂,身邊須有“3老”,即老伴、老友和老本。
老伴可互相扶持,即使拌嘴鬥氣也是一種精神慰藉;老友相伴爭長道短吃喝玩樂,則讓生活充滿樂趣;老本是
一輩子辛勞成果,也是個人晚年生活素質優劣的關鍵。
“3老”缺一皆有遺憾,老本更是少不得。
一般打工族除了平日儉省存放銀行的儲蓄,更大筆的老本是寄放在公積金局。那筆錢,是許多人晚年生活的依靠。
根據目前的公積金制,私人界僱員一旦達55歲退休年齡,就能一次過向公積金局申領全部存款,或是選擇繼續存放公積金局,在必要時提取部份款額供償還房貸或子女教育用途。
本來,老本有公積金局金融專業人才管理,每年領取比銀行定期存款高出一倍的利息,比如去年派息6%,便是過去10年最高的一次,既有保障又有利可圖,還有甚麼不放心?
然而,自《2012年最低退休年齡法案》上週在國會一讀後,立即引起公積金會員針對全額提取公積金的歲數會否提高至60歲的問題議論紛紛。
人力資源部長蘇巴馬廉甚至表示,為了確保私人界僱員退休後生活有所保障,政府建議制定“私人界僱員退休金計劃”,在此計劃下,僱員退休後不能一次過申領公積金全額存款,而是每月從公積金提取存款。
這項建議,更引起公積金會員憂慮,尤其是已經過了55歲退休年齡卻還未領出公積金的會員,或是即將退休準備提取公積金做點小生意的會員,都擔心生活規劃受影響。
政府固然是擔心退休者錢不夠用,晚年生活潦倒窮困不堪,才建議實行每月支領公積金制。確實,對許多低薪僱員來說,辛勤一輩子儲存的公積金不過十二、二萬令吉,根本不足於應付退休後20餘年的生活費。
但是,政府若欲援助公積金存款微薄的退休人士,改善他們的晚年生活,理應通過其他福利措施如提供免費醫療或房屋津貼等。
強制退休者每個月領取退休金的建議,並不可行。因為,公積金存款是屬於個人財產,政府是否有權力在個人達到退休年齡時拒絕他們全部提款?
此外,在1千200萬名公積金局會員中,存款少於15萬令吉者雖有545萬名,但還有另外超過半數會員的存款是介於15萬至100萬令吉之間,這些人可能需要一筆款額做更好的生活規劃。
政府針對公積金的任何決策,影響廣泛而深遠,務必三思而後行,若是不斷打公積金局的主意,恐會影響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来源:星洲日報‧作者:陳寶卿‧201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