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驅車到一十字路口,潛意識裡一時反應不過來,究竟能否在紅燈時直接往左轉,只因最近的陸路交通法令已修改。
後來仔細想想,上述法案雖剛在國會通過,但卻還未公佈於憲報上,所以理應還未正式生效。問題是,作為律師如我者,也會對當局最近所推出的一系列法令改革感到眼花繚亂,普通民眾豈不更混淆?
無可否認,首相納吉的勇氣和格局是值得肯定的。日前他宣佈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以及修訂後的印刷及出版法令和大專法令,已正式生效。
問題是,法令修改不能閉門造車,更不能讓人覺得是在與大選賽跑。
由於涉及層面廣泛,對人民生活和權益帶來巨大影響,任何法令在修改前,必須做好嚴謹民意收集工作,採納各相關民間團體和民眾的意見和回饋。
以首相宣佈即將廢除的煽動法令為例,若當局決定以國家和諧法取而代之,但內容卻還是像過去般,在言論自由方面設下諸多限制,包括不准挑起土著特別地位等課題,那是否有廢除舊法的必要性呢?而這究竟會對真正的社會民主進程,帶來多大改變?
以之前正式被廢除的1969年緊急法令為例。早前全國刑事罪案調查總監巴克里就認為,隨著有關法令走入歷史,恐怕不少被釋放的扣留犯將會重新幹案,而進一步敗壞國家治安。
警方高官這種過時思維,清楚反映了,他們無法真正領略首相的民主化努力。趙明福墜樓冤案,還有近年來日趨嚴重的治安問題,就是最好例子。他們顯然沒有正視本身在查案調查和維持治安方面的種種疏漏和不足,而一味維護本身的崇高特權,漠視人民的民主權利。
除此,雖然當局承諾在新的國安法,和未來的國家和諧法下,將不會向不同政見的政敵採取行動,但從早前發生的一系列涉嫌干預人民集會的暴力動粗風波也顯示,執法當局似乎遲遲不願向支持某單位的違法者採取行動,讓人難免存有特意漠視這種有組織性政治暴力文化的印象。
同樣的,雖然印刷及出版法令經過修改後,平面媒體已無需每年向內長申請出版准證,但由於後者最終還是掌握有關出版准證的生死大權,而相關部門的官員也依然不會改變請媒體負責人喝咖啡的習慣,這種無形的壓力一旦被濫用,將會比有形的法規鉗制還要危險。
另外,在大專法令修改方面,雖然大專生的參政自由已正式獲得認可,但由於過去大專法令底下被制定,並限制學生在這方面參政自由的各大學紀律條規至今依然生效,學運分子多年來的學生自主理想究竟能否真得能夠跨前一步,也始終存在不少變數。
最後要提醒的,先不談修改後的法令內容是否能夠滿足各界期許,當局必須認清的,一旦任何法令獲得通過或修改,執法單位就必須不偏不倚依法行事,而不能自相矛盾或猶豫不決,此舉不但可能使首相的政改努力功虧一簣,甚至導致作為一國建國基礎的法治體制被破壞。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吳健南‧201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