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星期三

20-06-12 我的金錢我做主

在今天這樣一個人人都強調“我的事情我做主”的年代,政府竟然以擔心退休人士在退休幾年後,快速把公積金花完,而制定“私人員工退休金計劃”,不讓私人界員工一次過提完所有存款。他們只允許每月從公積金戶頭提取當局限定的數額,以確保退休後的生活有所保障。

乍看之下似乎合情合理,也關心民瘼。然而再一想則不難發現這項建議,顯然未經過深思熟慮。因為從人力資源部長蘇巴馬廉的談話,我們不難發現,政府提出這項建議的用意,明顯地更著眼於紓解政府的壓力。因為他表示“許多私人領域員工退休後,三五年內把公積金花光,形成貧窮老人劇增的社會問題”。

這固然是一個事實,但卻不意味著全部。特別是部長提的“低收入一群”,“以他們只有區區5萬令吉的退休金,不到5年就會用完,然後就沒有錢過生活”。但部長卻忽略了最需要在退休後領出全額公積金的,往往就是這一個低下群。因為他們在手停口停的情況下,更需要的是一筆錢來應付很多生活必需。更簡單的計算法是,這5萬令吉若拿來分期領出,杯水車薪只能急壞這群低收入者。

我們要瞭解的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在揮霍的情況之下,把那微薄的退休金給花光的。實際上他們根本是入不敷出,這才是最根本的現實難題。因此,我不認為如果把這原本就很少很少的退休金,再分期讓公積金會員領取,能有多少幫助?而且分期的年限也是一個極大的難題。雖然說今天國人平均壽命都已經延長,可是誰能確保沒有人是急需這筆退休金來治病的呢?當然,還有一個部長沒有說出的問題,那就是以5萬令吉之譜,你說如果分5年領完,一個月只有區區的約一千令吉,在這物價和藥費騰漲的年代,這點錢會夠用嗎?難道讓這些樂齡者吃飽就算盡了責任嗎?

我們絕對同意政府是出於善意才提出這項建議,可是卻也太欠缺考量了。特別是這項計劃帶有強制意味,就更不符合時代,也不符合個別人士的要求。因為存放在公積金裡面的錢,畢竟也是會員辛苦半生儲存下來的。正是“我的鈔票我做主”,就像父母再疼愛孩子,也終究只能尊重孩子在許多事情上的主張和決定。再多的約束和管轄只會引起孩子的不滿和反抗。

在今天的大氛圍,我認為這項建議還是可以提呈研究討論,但卻不可以強制落實到所有會員身上。況且如果政府能夠提出優渥的存放條件和提款方便,自然會吸引會員繼續把錢留在裡頭,而享受分期領取的福利。政府要知道,公積金裡存放的畢竟不是國庫的錢,作為代管理者,就像銀行吸引存戶般,只能任由存戶揀優而選之。

来源:星洲日報‧作者:劉冠雨 201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