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对面是巴士车站,每天都可看到几辆校巴停下让学生上下车,当中一辆与眾不同,它车身不是髹上黄色,而是有写上“XX学院”和相关的国文字。
我有注意到这辆校巴在早上时段是约9点15分经过,这个时间我正在庭院悠閒做早操,本来巴士来来往往没有甚么值得大惊小怪,也与我晨运无关;但是今天,我“突然”发现这辆学院巴士的方块字“招牌”缩小了,比先前体积小了一半。
为解除心中疑惑,趁巴士还未开走,我特地快速走回客厅取出眼镜来看个清楚,庆幸“XX学院”这四个方块字还保留著,不过已瘦了身,而国文则“原封不动”,每个字母毫无受损,仍是安稳紧紧贴在车身。
我之所以会发现此“怪现象”,因为经过修改的字体底部留下显著白色痕跡,像是张放大的A4纸写错字经一层涂改液涂抹过;一看就知道字体已被动了手脚。
每当目睹此情景(商店招牌也常见),我內心就感悲痛,为何方块字长期以来受到不平等待遇?它字体书写面积受到法令限制(难道是最好不用写?),不能太超过只可缩小(长度因字数关係,和其他蟹行文字未比已先输)。
我记得“XX学院”未修改前原本高度是和国文一样高,缩身后字体確实小了,害我需戴上眼镜才能看清楚。可怜兮兮方块字成了可有可无,委屈得像在一旁偷偷哭泣。
其实公共商用车辆的广告语文的作用只是一种传达讯息的工具,无须强调它字体的大小。若某一种语文字体太大,绝对不会有碍市容美观,更不会造成交通堵塞或车祸增加,何必矫枉过正?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方又圆‧201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