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4.28大集会初步监督报告指证警方犯上9项错误,以及使用的暴力还胜於7.09大游行。是耶非也,大可以商榷!
警方使用武力驱散7.09的人群,还有1960年內安法令和警察法令为之撑腰,但是「2012年和平集会法案」在国会通过后,警方已无权剥夺和限制人民的集会自由,即使面对群眾的挑衅,也必须抱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原测!
因此,儘管警方据理力爭,打水炮、射催泪弹毕竟是镇压手段,而65位警民受伤入院的记录,更足以证明双方都有使用暴力,当然,警方人员知法犯法,自是罪加一等!
至於警方在4.28使用的暴力是否远胜於7.09,单凭感觉或许难以服人,必须以同一个环节作个比较,才能叫人无言以对。7.09当天,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有保鑣护驾,尚且受到催泪的袭击,这一回未有类似报道,不过,前首相马哈迪的外孙女,也就是马丽娜的闺女確实尝到了催泪弹的滋味。
7.09那一天,漫天的水柱和催泪弹烟雾掩蔽整座同善医院,致使警方成为眾矢之的。这一次,警方的暴力殃及新闻媒体工作者,连首相纳吉也到医院探望伤者,新闻工作者团体自是不会轻易饶恕动粗的警方。而大马律师公会更作好了准备,为受伤的群眾討回公道和出一口冤气。
7.09大游行改为大集会,警方只派镇暴队封锁默迪卡体育场的3道路口,便迫使数万群眾在市里到处游走。4.28那一天,警方不但取得庭令禁止公眾人士进入独立广场,还在那儿围上路障和铁刺网,將广场静坐化为乌有,变成广场外静坐。法案已有新精神,可警方高层领导层的脑袋还装著旧思维,行动起来,反而让人看到新法案还停留在纸上,尚未付之实践!
律师公会有大量的原始资料可以歷数警方的错失,但是,国人最关注的事是:4.28和平大集会为什么会在解散令发出后,立即就出现暴力行为?在野党和净选盟见好就收,当然不希望看到有大头佛;而警方虎头蛇尾,自毁声誉,又有谁从中获得好处?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陈颂光 2012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