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星期二

01-05-12 还媒体人尊严!

除了困惑,还是困惑。

作为媒体人,我们不能明白,为何站在前线工作的记者,竟会被驱逐、逮捕,甚至殴伤?

內政部长希山慕丁没有回答上述问题。他只是含糊的说,希望警方被指在428大集会上干扰媒体工作者的指控不確实;並声称,如果指控確实,他將不会包庇任何人。

“不包庇任何人”这话,我们欢迎。但我们仍感遗憾。

我们困惑,因为警方不但抢走了相机,还强迫摄记刪掉一些珍贵的相片,这算不算干扰?他们是总编辑吗?他们凭甚么抢走摄记的相机,还刪掉了一些相片?他们为何要如此粗暴对待媒体?

內政部长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坐在一旁的全国总警长依斯迈奥马也不愿回答。內长只能保证,会归还警方取走的摄像机和相机;並表示,刪除相片,是警方的標准作业程序。

“警方的標准作业程序”?每一位摄影记者,想必愿听其详。

我们不想作无谓的猜测,既然总警长说会在星期一召开记者会,我们就耐心等待,且听其言,观其行吧!

我们不否认,大集会组织者与媒体之间,存在著一种相互依存的关係,大集会组织者希望靠媒体造势,而媒体则需要履行报导的职务。因此,记者必需亲赴现场採访,摄记必需现场拍摄,纵有危险,也义无反顾作歷史的见证者和记录者。

但我们万万没有想到,在428大集会前线的新闻工作者,並没有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反而一个个成了眼中钉。

《星洲日报》的摄记陈敬暉被围捕,並被抢走了相机,几经交涉之后虽然取回了相机,但许多现场相片已被刪除。


《中国报》的女摄记被催泪弹打中左肩,不支倒地,混乱中被窜逃的人群踩踏,生死一线间,庆幸获救。

《光明日报》的摄记黄安健相机被抢,工作证被扯丟地上,还遭多名警员殴打,以致晕倒在地,复被扣留了4个小时。

其他的受害人,还包括《南洋商报》的摄影记者许鸣祥和《东方日报》的摄影记者陈启新。前者被撞伤,后者一度被扣。

铁证如山,歷歷在目,不只有现场的相片和录影为证,当事人也可以站出来,亲自举证。

內长说,当天所有的事发经过,都有被拍摄下来,而那些触犯法律的人,將面对法律的制裁;將来也会对外公开有关的短片,没有东西需要隱瞒。但愿如此。

內长希望民眾对任何人都公平,我们则希望內政部和警方也对媒体公平,严惩过度执法的警员,没有包庇,没有双重標准,还媒体人一个尊严!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林明华‧201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