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

16-07-12 改善治安要有創意

有一段時間,我以為大馬治安日趨改善。

在這期間,人們看到更多警察出來巡邏,更多社區搭起警察亭子,甚至警察局的服務效率也改善一些。

我是說真的。就以我居住的社區為例,不時可以看到警車巡邏,有時還看到騎警,也就是騎馬的警隊,噠噠的馬蹄聲走過,若有宵小,肯定氣焰減了不少。

有一陣子,還有便衣警察乘坐普通汽車,在重要路口放哨;遇上可疑狀況,即刻調查問話。

警察和居民的關係也更加密切。警區和居民代表固定舉行交流,每一週的一個晚上,居民和警察聯合巡視整個社區。

過年和開齋節,居民和警方舉辦聯歡宴;警局內一名年輕警員結婚,居民還舉行一個小聚餐替他慶祝。

居民和警方開始熟稔,大家都有警局和警長的電話,有事情就互相通報。

很多居民發覺,警察其實很親切,也有熱誠,有心維持治安;而不是想像中的官僚、冷漠、怠職。

在這一連串的交流和革新行動之下,我相信居民們的安全感加強了,社區治安也確實改善了。

(遺憾的是,這些做法未能持之以恆;不過,這是後話。)

這個例子的背後,反映說改善治安不能一成不變,而要有更多創意。

警察不能只是被動的打擊犯罪,要到發生案件,才出現在民眾眼前;他們應該主動參與社區,瞭解社區情況和居民的需要。

居民也不能把警方當成外人,需要時才找他們,不需要和不滿意時,就口誅筆伐,罵過頭了。

治安,其實是社會群體的集體責任,而不單是警方,或是居民的責任。

當政府發表罪案率降低的數字時,我沒有多大懷疑;如果各地都有警民合作的新氣象,犯罪率應該是下降的。
但是,最近罪案累累的情況,卻顯示另一種發展趨向。從購物中心擄人案,到攫奪捲土重來,加上搶劫和謀殺的案件,讓大家感覺,警方的數據,似乎和社會真相有所差距,甚至是逆向發展。

警方有不同的看法,卻不能解除民眾的疑慮。在各自表述之時,其實雙方應該找出問題之所在。

譬如,是否緊急法令撤銷之後,許多過去的限制居留人士“重出江湖",造成治安敗壞。

單是雪州,大約就有2千紀錄不佳者回來。他們的習性和生計的需要,對社會有一定的衝擊,這需要警方和社區共同觀察和監督,才能瞭解箇中影響。

重點是,罪案發生後,彼此毋須互相指責,而是找出問題,合作解決。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鄭丁賢 201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