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貪污指數連續3年下跌,排名從去年的第56位下滑到第60位。今年總稽查司報告出爐之後,尤其顯出當局追訴責任的力度,難免教人失望。
反貪國家關鍵成效領域監督及協調組主任希山諾丁指出,該指數不過是公佈世界各地商界人士對有關國家貪污情況觀感所整合出來的指數,該指數僅依據人們對有關國家貪污程度的“認知”。
他並表示,要確實反映一個國家的貪腐情況,有關指數不應單憑“印象”,而是應將該國人民觀感、反貪機構打擊貪污作出的努力與所採取措施納入考量。
其實,單憑人民觀感,反貪委會打擊貪污的作為,就夠教人失望的了;大馬國際透明組織提出的11項提議中,其中兩項予人很大的觸動,就是涉貪者處以更嚴厲刑罰,以及促請當局採取行動對付涉貪的高級政府官員,展現政府肅貪決心。
我們並沒有看到對於浪費公帑瀆職的作為,有人負責任,更遑論嚴辦,反而得到的說詞是查無涉及貪污元素,只是買貴東西。希山諾丁還告訴我們:反貪委會展開調查時,大部份已獲得糾正。
然而,百姓失去的錢財,我們應找誰去問責?政府失去的清廉形象,該如何補救?政府失落的公信力,最終損失的又是誰?
牛門事件,我們並沒有看到針對性的調查,給老百姓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處理,卻看黨派之間的口水戰,或怒目相向、群眾跟著叫囂的悲哀場面。這些對真相、對百姓、對國家公務,都無濟於事。
百姓無不希望政府肅貪要爭氣,針對每項失職瀆職或濫權的案件,給百姓一個公平的交待。這並不是為了在反貪國際排名上有面子,而是權為民所用,執法者必須在每個執法環節上,真正體現人民的委託,不該輕易放過濫用公權力的事件與官員。
再者,莫說這“不過是”各地商界人士所整合出來的指數,“僅是”他們的認知,因為官員清不清廉,辨事態度如何,外資或商界是最直接接觸的,我國官員做得如何,相信他們最有感觸。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鄭梅嬌‧201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