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4日星期六

04-10-2008 為何是“東西”而非“南北”

我們通常把物品稱為“東西”,早就習以為常了,見慣不怪。

“東西”的含義,究竟是如何演變而來的?和方向有甚麼關係?

查閱各語義相關的書籍和網站上的解答,而總結出下列數種說法:

中國天津社科院出版社的楊培華先生認為,這應與宋代著名理學家朱熹和他的朋友盛溫如的故事有關。據說盛溫和也是博學多才之人,一次兩人相遇,盛溫如正巧提籃去購物,朱熹便問:買東西,難道不能買南北?盛溫和答道:東方屬木,西方屬金,木、金之物這籃子自然裝得進;唯南方屬火,北方屬水,試問水、火之物又豈能裝進籃子裡?故只能買“東西”,不能買“南北”。“東西”一詞由此而來。這個說法也是最多人認同的。

至於第二種常見的說法,則是根據清代學者龔煒的考證:東漢時,商人們大都集聚到東京洛陽和西京長安購貨,俗稱“買東”或“買西”,後“東西”即成了貨物的代稱。

類似的說法還有:唐代的商賈都集中在長安城的東邊及西邊,在此購物才能備齊,故稱買“東西”;古代長安城是國際貿易中心,東市專賣本地貨,西市專賣進口外國貨,“東西”即匯集了兩市的貨物。但有研究者卻認為,此說法並無依據,因為“東西”一詞未見於唐、宋或更早前的文獻當中。

據學者考究,明代才出現以舊詞“物事”與新生語詞“東西”交替使用的情況,後“東西”的使用率逐漸上升,而“物事”則日益少見,以至消失。

後來又出現了其他說法:當代著名學者陳望道先生在《修辭學發凡》中指出,“東西”是借代修辭格,借以表示來自“東西南北中”的物產。他引用梁章鉅《浪跡續談》卷七中的話來佐證,“通行之語,……謂物為東西。物產四方而後舉東西,猶史記四時而後舉春秋耳。”

明代《雅俗稽言》卷一三中記載:萬物始於春而成於秋,春屬木,即東,秋則屬金,即西,故“東西”就是世間萬物的通稱。

各種說法不一而足,眾說紛紜,在此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