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7日星期六

07-11-2009 小小律师



女儿是一位合格律师,爸爸妈妈当然是最高兴咯。

在一所律师楼经过九个月的实习,翠盈终于完成了她的“资格”。

今天是我夫妻俩第一次到吉隆坡高等法院,不过今天是星期六,不是审判案件,而是有13位“准律师”将在大法官面前被各自的“师父级推荐人“向法院推荐他们成为一位“有牌律师”。

法庭内是很庄严的,那些超过七年以上经验的律师级“师父”及“推荐人”、准律师及其众多的亲朋戚友,都出席了这简单但隆重的仪式。

仪式开始前,法庭职员通知大家先将手机的提示音改为震动式,且不可用手机及相机在庭内拍照。

九时正,大法官从“后门”进入法院,庭警高喊“Bangun”,大家就立刻站起来向大法官鞠躬,然后大法官才坐在那张“高高”的椅子上。

这时庭内鸦雀无声,大法官笑容满脸的向着大家,毕竟今天是“特别的日子”,庭内的栏里没有原告与被告,不过却坐满了的“观众”,13位新轧律师一排式的乖乖坐在庭内的右则,而众多披上律师袍的“师父”及“推荐人”也坐在前面几排,等侯着向大法官“介绍”他们的“徒弟”。
法庭职员将每一位“新人”的文件夹交上给大法官,让他过目,然后各“推荐人”就开始用国语及英语一个接一个介绍新人的“家谱、校谱、及各种威水史”,让大法官知道。(其实大法官的文件夹都有详细记录,主要目的是要让现场的观众知道而已)

小女翠盈是排在第三位,她的“推荐人”声量够大,而且内容经过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加盐加醋”之后,让现场的观礼者“笑声不绝”,大法官也频频点头微笑。有一句我还记得,就是“She is a scout leader of Kuen Cheng Scout Group”,这也是13位新律师之中唯一有参加过童军活动的。

聆听了一番介绍,大法官就逐一宣布:“XX 赋予我的权力,我今天就正式宣布,XXX将会成为一位在马来亚高庭。。。。。。。(句子太长了,已经记不起,写不出来)。简单的讲,就是这13位新轧律师日后就可以在法庭内“一见高低”。(这是我讲的,错了无罪)

最后大法官向13位新人“训话”,他真的是“用心良苦”,希望每位新人要好好听“长辈”的忠告。

仪式在十时半结束,然后大家都到庭外的走廊及外围拍照留念,翠盈的几位同学及公司同事也来捧场,因为她实习的律师楼今天还有3位“新官上任”,华、巫、印各一位,刚好是一个马来西亚“1 Malaysia ”。


翠盈与循人中学的同学合照

翠盈与其它两位友族新律师Mujahidah(巫)、Kamini(印)及公司同事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