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

17-10-07 好文共赏-----行善的定义

行善的定义 录自南洋商报言论版 17/10/2007 作者:符和沧


近些年来,突然兴起人民参加佛堂,行善的事儿,这是好现象,因这多少可以让人间多一层温柔、关怀。

行善的方法,都离不了在家煮一锅肉粥或菜粥,一早就用车载到几十英里的老人院,分送给老人吃。但是除了一些行善者平时品行良好外,有些行善者似乎忘了另一半的行善,即他们从事生意时,都不忘对顾客“杀价”,伎俩犹如欺骗,结果让顾客都把他们当作奸商,而不知他们原来每隔一段时间,都煮粥往老人院里送。

其实,行善不一定须煮粥往老人院里送,行善的定义是,为人宜诚心,不奸诈,不管是营商或工作;应奉公守法,无份外之求;无害人之心,而愿与人共荣共存。

若人人都能做到以上数点,已算是行善了,若营商时乘机抬高物价,或穷困时当强盗,而后拿出少许钱来煮粥给老人院的老人吃,这并不能算是行善,若真有神而有知之,神也不会认为是行善的。


要“为善最乐”,千万不要“伪善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