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0日星期六

10-04-2010 刺猬理论-理论指标

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了几个有用的距离——亲密距离、个人距离、社交距离和公共距离。

社会距离比较灵活,可进可远,可在1米左右,亦可在3米以上。

公共距离一般都在3米以外。

亲密距离一般间隔在15~45厘米之间。处于这一距离中的两人,很容易就能接触到对方的身体,所以,这一距离只适用于情人、夫妻、父母与子女或绝对要好的朋友之间。

可想而知,这种距离是绝对私人化的,是绝对禁止外人进入的。

个人距离一般在45厘米至1米之间。处于这一距离中的两人,不容易接触到对方的身体,只有握手时才可以接触到对方。这一距离通常是用于熟人的朋友。如果想向对方未来表示一种亲近感时,也可以采用这种距离。

各种距离中的远远指标也不是绝对的,比如说,公共距离,如果在公共汽车和电梯上就没办法再保持3米远的距离了。但是,人与人之间保持什么样的距离,对心理距离会产生相应的影响,这一点却是绝对的。也就是说,距离有一种“自我矛盾”——远与近的矛盾,解决好这一矛盾,心理距离才能真正发挥其审美功能。

比如,有一个人你一向对他没有什么亲密感,一旦他侵入到你的身体距离的领域里,你就会暗吃一惊,或微微震撼一下。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对方已经给你施予了某种压力或威胁。这种局面正如同打破了别人家的墙壁,自顾自地登堂入室了。即使对方在表面笑脸相迎,但在你的内心里,却会自然涌起一阵意欲恢复身体领域的动机。

再比如,美国警察询问犯人的时候,只要一问完话,刑警会马上靠近犯人,而后用两膝挟住嫌疑犯的单膝盖,在这种情况下,无异于侵入对方的身体领域里,而施予某种不安之感,意在强迫对方坦白,这就是警察的心理战术。

那么,什么才是最佳距离呢?

最佳距离是那种最近而又没有丧失距离感的距离,最佳距离的产生于依赖于客体提供的条件和主体认识的条件的交叉,这种交叉导致了审美经验的多样性、个体性。

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一定要保持最佳距离?当然不是,从前面警察审犯人的例子就可以看出,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身体距离和心理距离的关系,在恰当的时候侵入对方的身体领域,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为这样做容易就能看透对方的真意。

因为,对方的身体领域遭受到了侵犯一,虽然会自然地产生一种不愉快的感觉,但同时内心里也似乎有一种被对方吸引住的痒痒之感。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推销员的访客之道,以及女性的媚态。

刺猬理论-总结

距离,除了“物理距离”外,还有“关系距离”。即人与人之间的所谓亲近度。

这种心理上的亲近距离也不是越亲密越好,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观念、文化、知识、性格等方面必然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比然影响到各自的处世态度和交际方式。

人与人的交往果真“亲密无间”的时候,彼此的个性差异就会凸现出来,难免发生碰撞和摩擦,再亲密的朋友也还是要给人家留出一些“私人空间”。因此需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距离产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