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里,我们看到的极端行为,几乎都脱离不了宗教色彩。宗教极端主义,也是当今媒体上最常出现的一个名词,它指的是打着宗教旗号出现的一种极端主义,其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包括信仰极端化、行为狂热化、宗教政治化,以及组织诡异化。
但我们不能刻板地把极端和某个宗教划上等号,事实上,极端是一种跨宗教的行为,几乎每一种宗教,在它的发展史上,都无可避免地在不同的阶段发生不同的分裂,即分裂成保守、开明、温和与极端等派系。其中,最可怕的莫过于走向极端,因为极端最易与恐怖结合,一旦两者结合,就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是其中一个最令人不寒而栗的例子,而因为应否在纽约世贸遗址建造回教堂,而引发佛罗里达州一名牧师焚烧《可兰经》的事件,则是另一极端主义案例。
当代宗教极端主义的产生,有其非常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宗教复兴并介入政治,已俨然形成当今国际政治现实中一个颇为普遍的现象,甚至凝结成一股巨大到不容忽视的力量。而在宗教复兴和介入政治的过程中,又引发了更棘手的民族分离主义,并导致世界各地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分裂现象及反西方化的呼声。这种涉及千丝万缕的历史问题,牵扯到民族和宗教之间的长期矛盾,绝不是举行几场“文明的对话”就可以解决的。
我们庆幸,像上述如此匪夷所思的宗教极端行为,并没有发生在我们这里。但一些挂着宗教正确的大旗而制定的政策或者措施,却时有所闻,像之前瑜珈事件,又如最近的情人节和排舞禁令,既令人莫名其妙,也叫人心生疑虑,不知何去何从。置身事外嘛,担心它如“星星之火”,终有燎原的一天;想挺身仗义执言嘛,又唯恐踏中敏感的地雷……
不能否认,在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中,民族舞蹈确实曾经具有一定的宗教色彩,有的甚至是为宗教服务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对娱乐需求的日益增长,各地的民族舞蹈中的宗教色彩已逐渐淡化,其所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它自娱与娱人的功能,并成为一种集体的康乐活动或健身运动,何需自开倒车,把它宗教化呢?
唱甚么歌,跳甚么舞,做甚么运动,庆甚么节,不都是该是很个人、很自由的选择吗?为甚么要一再受到政治正确和宗教正确的横加干预?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林明华‧201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