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星期三

08-09-2009 誰才能姓麥?

跨國快餐集團麥當勞(McDonald´s),起訴本地一家小小的印度餐廳,原因是這家餐廳取名“麥咖哩”(Mc Curry)。

麥當勞聲稱,“Mc”是它的專利,其它業者不能使用。

“Mc”是蘇格蘭人最常見的姓氏,蘇格蘭人大量移民美洲新大陸,Mc氏子孫也遍佈美國。

40年代,一對Mc氏兄弟迪克和麥克,在加州創辦了漢堡速食餐,幾十年間,風行全球,它抓到了人們鈍化的味覺,也套緊人們的錢包,還成為美式文化的象徵。

麥氏子孫,以當勞最為光大門楣。

而今,印度咖哩飯業者也取名Mc氏,查其家族記錄,沒有Mc氏淵源,有沾Mc氏之光,佔Mc氏便宜之嫌,豈可不予起訴?

不過,法官審訊之後,判決沒有一方可以壟斷Mc;麥咖哩沒有侵權,麥當勞敗訴,印度咖哩從此可以正大光明的冠上Mc姓。

這不是麥當勞第一次為Mc而告上法庭;它曾經起訴蘇格蘭一家名為McDonald(沒有´s)的咖啡廳侵犯其商標,一審之下,才發現這個表親存在已經超過100年,足足比它老了半世紀。

其實,大馬或中國的麥氏宗親,可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質問當勞為何冠上麥姓?

麥當勞不讓印裔姓Mc,自己卻取了中文麥姓,又是否獲得麥氏宗親授權同意?

既無麥氏血緣,也沒有向麥氏公會提出申請,更沒有在麥氏宗祠下跪求姓,就敢敢取名麥當勞,豈不是犯了麥氏宗法?

這就好比一群印尼憤青在雅加達馬來西亞大使館示威,丟雞蛋燒國旗,原因是一部紀錄片將Pendet舞蹈列為馬來西亞文化。

憤青們認為,Pendet是印尼峇里島的傳統舞蹈,產權歸於印尼,大馬不管是有意或無意使用,都是侵犯。

憤青的憤怒程度,簡直如同要發動文化保衛戰。然而,如果事件發生在100年前,或是50年前,根本不會產生爭議。在那個時代,馬來半島和印尼群島,同樣是一個“努山達拉”(Nusantara)的概念,也就是同在馬來海洋世界之內。

在努山達拉的海洋間,居民的語言和文化,都是重疊、分享和交流;也因此,印尼和馬來西亞都選擇海洋世界的共同語言――馬來語,而不是爪哇語或吉蘭丹語,作為後來建國後的國語。

後來,這個區域出現國家主義,分隔了海洋世界,明確劃分你我。

政治切割容易,文化切割卻很難,況且也沒有必要;譬如,中國、韓國和日本,有必要爭執誰才能擁有儒家文化嗎?否則,下一次憤青要抗議馬來西亞國語是盜用印尼產權了。

Pendet屬於誰?這個問題,如同Mc姓之爭;足見心胸不夠寬厚,也是庸人自擾。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鄭丁賢‧2009.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