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01-04-11 法律、政治纠缠不清

纳兹里越讲越错,先是形容拿督T是一名“信使”,又说3人可受吹哨者法令的保护及没有公开放映性爱短片。

“信使”是指那些奉派传达消息或肩负使命的人。“外交信使”的层次更高,他们持有外交特別护照,所携带的外交邮件享有不受侵犯权。“信使”是正面人物,放映色情片的拿督T为何被称为信使?是指把光碟交给警方吗?真是耐人寻味。

其次吹哨者法令保护告密者,是要鼓励民眾踊跃举报贪污,协助政府遏止猖獗的贪污行径。请注意是“揭发贪污”,不是揭发有一个涉及某某人的色情短片或其召妓的不道德行为,拿督T不是举报贪污,如何可在吹哨者法令下受保护?虽然后来纳兹里澄清拿督T因为自揭身份,而不受保护,但是已经让民眾混淆,到底这项法令制定的目的是甚么?

第三、纳兹里强调,拿督T是以闭门方式放映性爱光碟。言下之意是不是指不开放的色情片观赏会並不犯法?如果关起门来看色情片不违法,那么民眾在家里自个儿或三几个朋友观看色情片,也应该不犯法,为何警方还要对付那些在户內看A片的民眾?

纳兹里作为一位资深部长,谈话如此缺乏逻辑,原因在於他把道德和法律混为一谈。针对涉及反对党领袖的性爱光碟,他说,首先我们要谈的是道德问题,然后才是法律问题。

然而先浮出台面的却是法律问题,特別是拿督T拥有性爱光碟和公开放映,就是罪行,这也是案件的起源。所谓的道德问题则属假定性范畴;若光碟主角真的是有关反对党领袖,就应该交由民眾包括选民去裁决,原不原谅也在於其家人。召妓是不道德,却可能不犯法,譬如涉及性爱光碟的蔡细歷並没有被控。

警方要找名导演去鑑定短片的真实性,也没有必要。警方应先找出偷拍的幕后黑手,一切就可水落石出,包括片中男主角是谁。

所以,法律问题才是优先,而法律也不能因人因事因时而异,譬如阿甲贪污不追究,阿乙公佈官方机密就穷追猛打;阿甲和女人发生性关係是小事,阿乙犯同样的错就是滔天大罪。如果法律存在双重或多重標准,恐怕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

大马有很多事情原本可简单处理,却因为庸人自扰而越闹越大、变成轻重不分;法律和政治纠缠不清,也让外人看了当笑话。

大马政治人物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邦莫达是其中之一;希望这个愚人节,少一点笑话,让大家耳根清静一些。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林瑞源‧201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