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闻日,我们用“黑”来表达了我们的愤慨,却引来两极的反应,有人用鲜花和掌声给我们鼓励,也有人用冷嘲和热讽,在我们的伤口上撒盐害。
有一个声音说,新闻从业员在428大集会中遭警方扣留甚至殴伤,是他们所须承担的职业风险,一如战地记者,隨时都要面对炮火的攻击。
还有一个声音说,在混乱的情况下,警方无法辨识集会者与媒体的分別。
两者的潜台词,已不言而喻!
我们感到震惊,因为有人竟然把和平的示威等同於残酷的战爭,把记者被攻击导致受伤甚至死亡,视为与人无尤的职业风险。
是的,战爭確实无情,炮火確实不长眼睛,每一个战地记者,都需有一个坚强的信念,那就是:如果你没法阻止战爭,那你就把战爭的真相告诉世界!我们虽然不敢和那些伟大的战地记者相提並论,但我们的信念却並无二致,那就是:如果我们没法阻止示威,那我们就需把示威的真相告诉读者!
当然,我们必需承认,作为记者,我们別无选择,需隨时面对风险。但我们愿意承担的风险,怎能用来合理化警方向记者施暴的行为?记者是中立的,记者並不奢望特权,但希望受到尊敬,甚至获得应有的保护。
必须指出的是,即便是战地记者,也是受到一定的保护的,1949年8月12日颁佈的《日內瓦四公约关於保护国际性武装衝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便明文规定了对战地记者的各种保护措施。
警方在混乱的情况下无法辨识集会者与媒体的分別,是另一个似是而非的理由。我们反对所有不当的暴力行径,不管它是任何形式;不管它是来自任何一方;不管它是施加於任何人的身上!
我们也要严正的指出,当天执行任务的媒体人,其实是有佩带工作证,或者身穿印有媒体標誌的外套的,並不难辨別;但《光明日报》的摄记黄安健不但被殴打了,还被扯掉了工作证,以致他因为无法证明自己的记者身份,而被警方当作暴民无理的加以扣留。
我们的困惑是:既然无法分办谁是集会者,谁是记者,那警方为何却懂得抢走记者的相机,並刪掉相机內警方施暴的镜头?
如果网媒真的“放大了”警方在428集会中过度使用暴力的事件,我们的另一困惑是:当天被“劝戒”不可“放出”警方施暴镜头,並要等到6天后才能“假借”警方之手,“放出”5张警察围殴集会者相片的传统媒体,是不是“缩小了”警方在428集会中过度使用暴力的事件?
假相?真相?放大?缩小?迷惑啊迷惑!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林明华‧201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