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通过废除內安法令,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承认,政府在过去確曾以“错误的理由”援引內安法令,扣留了不应该被扣留的人。但没有跡象,政府愿意向在內安法下被无辜扣留的人士和家属道歉。
1960年4月国会下议院第一次修改宪法,政府以应付共產党的威胁和顛覆为由,修正紧急状態法律和加入防范性扣留条文,於同年7月31日正式废除紧急法令,內部安全法令翌日生效。如今国会废除了內安法,却又通过了国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案,歷史似乎有许多相似之处。
虽然时任副首相敦拉萨在提呈內安法时承诺,政府不会利用內安法扣留政见不同的人士。然而歷史事实並不如此。
內安法实施后,首当其衝的受害者是来自左翼阵营的反对党。1960年代,大批的社阵基层干部和重要领导在內安法下被扣留,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最终被迫解散。70年代开始,內安法的箭头指向了学运和民间异议者,並沦为了当权者排除异己打击政敌的工具。一些非左翼阵营的反对党党要首次在此法令下被扣留。
隨著左翼势力的瓦解,以及国际大环境的改变,进入80年代后,所谓的伊斯兰极端分子成为了內安法的主要目標。其中的例外是1987年朝野抗议政府派遣不具华文资格的教师出任华小高职而引发爭议和罢课,导致政府再度援引內安法,展开“茅草行动”大逮捕,扣留了119位朝野和华教人士。
內安法实施半个世纪以来,共有1万800多名人士被扣,其中最大的受害群体是左翼活动分子。这些人大多数来自中下层阶级,在內安法下被扣留而不为社会所知。其中冤案错案不计其数。如今在国会废除內安法之际,舆论界出现了要求政府对內安法下被错误扣留者道歉的呼声。
美国和加拿大政府近年分別为过去错误的立法向其人民道歉。去年10月6日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了一项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歉意。此前,加拿大总理哈珀也於2006年6月22日在国会正式就人头税的歷史错误,加拿大政府向加国华裔说道歉。如今国人要求政府对內安法令下被错误扣留的人士和家属道歉,实不为过。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许庆琦 201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