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封信,董总与马华隔空骂战,董总指责马华典当华教利益,马华极力否认。从董总网站下载了有关信件,原来是教育部于2010年9月3日回复尊孔中学校友会有关常年会议提案的信件。
尊孔校友会提出四项建议:(1)尊孔国民型中学搬迁校址课题;(2)要求政府对各源流(包括国民型华小及淡小)公平拨款;(3)合格华文师资短缺课题及(4)承认独中统考文凭事宜。
华团关注教育课题
马来西亚的华人社团每年的常年大会总是通过许多提案,要求执政当局关注各种问题并处理之。华团尤其关心教育课题,独中统考课题绝对是每一个华人社团常年的提案之一。笔者积极参与的吉隆坡永春会馆及华总也不例外,但总是得不到有关当局的解析分明的回复。唯独尊孔校友会得到垂青,取得教育部教育政策研究与策划组主任Dr.Hj Zahri bin Aziz亲笔签名长达两页的书面回信。
尊孔校友会四大建议的回文:
董总网站译出第四个提案,有关承认独中统考文凭的复文。其实针对其他三项课题,教育部的答案也是不能被华社所接受的:(1)教育部指出尊孔国民型中学是“政府资助”的学校,学校董事部必须自找校地搬迁,学校建筑费由董事部负责。其他问题也是由校方与董事部协调处理。(2)教育部在拨款方面并没有歧视“政府资助”的学校或“政府”学校,它们同样接受根据学生人数,老师人数及项目重要性为准则的行政拨款。“政府资助”学校还可以通过规定程序申请发展拨款。(3)师资短缺问题也同样发生在国民学校。不过,根据2010年6月的统计数字,华文老师人数过多,共有12,696位超额华文老师。
无法接受教部答复
相信华社无法同意上述三个课题的答案。董总的网站译出第四个提案的回答全文如下:
《〈承认独中统一考试文凭:教育部告示:在提呈1995年教育草案时,国阵成员党和相关非政府组织,已经达致共同的协定和同意,决定维持现状。当时马华公会有关方面已同意接受“独中学生统一考试文凭事宜维持现状”。因此如果催促政府承认独中统考文凭,那么,必须公平地重新审视当初所有达致的协定,包括同意撤销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即“废除教育部长改变华小和淡小,成为国民学校的权力。”
首相在2010年6月10日提呈第10大马计划时,已清楚表明“为满足华小和国小学习华语的需求,考虑让拥有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的独中统考文凭(UEC)毕业生,在教师教育学院就读华文师训课程。”这表示政府已放宽规定,让独中统考生在教师教育学院就读华文师训课程。〉》
独中数目不能增减
译文里“维持现状”,原文是采用status quo。根据维基百科,To maintain the “status quo” is to keep the things the way they presently are. 所以被译成维持现状。针对承认统考课题,应该解释为照旧举办,政府依然不给予承认。但在此课题上,教育部的主任却又指政府已“放宽规定,让独中统考生在教师教育学院就读华文师训课程”。
这一则答复文字并没提及独立中学,维持现状又怎可能与申办华文独中扯上关系,变成独中只限60所,独中数目“不能多也不能少,不增也不减”了呢?
1970年代争取独中统一考试维持现状,乃华教的胜利。
华社对教育部教育政策研究与策划组主任的答复当然不会满意也不同意。所以在今年3·25华教抗议大会大声控诉华小师资短缺,要求政府正视“爸爸的时代没有老师,我的时代也没有老师,是不是我的弟妹的时代还是没有老师”?
董总对前三项答复既不同意,也不相信所提出的数据。同理,董总也没有理由相信教育部针对承认统考的第四个课题的答案。
马哈迪大力反对独中统考
独中统考在1970年代举办的,时任教育部长的马哈迪大力反对,董总林晃升以这是华文独中校内考试,不属公共考试为理由,不开放给非来自独中的私人考生,免去了触犯公共考试必须以马来文或英文出题的政策。所以在当时能够取得独中统考“维持现状”,实乃华教一大胜利!
1960年代独中数目维持现状,也是华教福音。
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指出,有关增建独中事宜受限于华文独中数量在1960年代达致的共识或协议。协议有与否?是谁和谁达致的协议?暂且不谈。
1961年教育法令生效以后,全马华文中学面对改制问题,不改制的华文独立中学,不再获得政府津贴。学生必须缴交更高的学费,董事部必须负担更多的学校行政经费,而学校发展经费当然也没着落。
李孝友去世之前,曾经向华社忏悔当年推动华文中学改制,但回想当年,马来西亚经济尚未开步发展,华社要维持上百所独中实乃心有余而力不足。
眼看着一所一所被改制,担心最后被蚕食,为了缓和政府针对独中的压力,要求独中数目维持现状也算是保留独中的办法之一。
当年谁又能想到,到了21世纪的今天,独中能如此蓬勃发展!维持现状反而成了限制独中发展的紧箍咒。
协议或共识那么重要吗?
教育部长慕尤丁在谈论关丹独中分校时,一直对达致协议或共识的年代有不同的说法。在拟定 1996年教育法令时,我不在国内,所以了解不深。
不过华社同意当时最大的胜利就是删除了1961年教育法令21(2),教育部长从此失去了关闭华校的权力。
这是白纸黑字的立法,是法律条文,不是什么口头契约,不是协议也不是共识。
其实时间改变,时代进步了,内安法令也废除了。只限受外国学生的国际学校,也全面开放给本地学生了。
从独立到现在,宪法已经过好多次在国会通过修改。而教育法令不也是修改了,取消了一些不得人心的条文吗?当年的“维持现状”条文,不论是契约,或是协议,或是共识都已经不重要了。
马华和董总必须在真正议题上寻求突破,争取在关丹建独中。继续强调“典当华教”,选择隔空骂战,那就无谓之至,令人不胜唏嘘!
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蔡维衍博士 201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