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27-06-12 印尼何須咄咄逼人?

針對印尼民眾日前蓄意破壞我國使館建築物、致傷守衛、惡言攻訐我國政府及散播煽動性的言論,駐印尼使館已去函印尼政府表示遺憾,同時我國外交部也傳召印尼駐馬使館代辦,表達政府對上述事件的嚴正立場,並要求印方確保我國駐印使館人員的安全。

大馬的立場是堅定的。任何國家必須對大馬採取平等友善態度,按雙邊協定和國際規章辦事,互相尊重,對話協商,談判解決分歧。若單方面採取大棒政策,對大馬施加壓力或放縱民眾示威抗議甚至施暴,損害我國主權,危及我國根本利益,我國為了維護人民尊嚴和國家利益,唯有採取相應措施。

印尼政府在處理示威民眾攻擊我國使館過程中,出於政治利益考慮,採取了放任態度,頗有假借民眾鬧事來宣泄對我國不滿的意圖,達到目的後又散播聳人聽聞謠言,旨在迫我國簽城下之盟,任印方予取予求。

蘇西洛政府這種策略,與印尼國會的壓力無關,而是蘇西洛政府在國內遭到一系列政治挫折之後,為了擺脫困境,蓄意把國民視線轉到國外,率先向大馬發起外交恫嚇,扮演“印尼國家利益捍衛者”,脅持國會支持他的外交政策,然後在“滋事邊緣”政策撈取政治利益。

為了配合這個目標,印尼政府從4方面操作手段:一、我國政府宣佈將曼特寧族(Mandailing)的“Tor-ton”舞蹈及“GordangSambilan”鑼鼓文化列為國家文化遺產,立即引來印方的反彈;所謂印尼“非政府組織”不僅焚燒大馬國旗,許多暴民還沖進“馬來西亞會廳”打砸,迄今未見政府對肇事者查扣懲處。二、根據印方女傭工作合約,新聘的印傭只負責家務但不包括看顧老幼,有關印傭工作如何清楚切割,印方並未詳細說明;往後如果發生僱傭糾紛,僱主顯然容易理虧。三、馬印雙方於去年11月達致協約,首批印傭原本在12月來馬,不料印方以審核程序未完成等理由推托,一拖就是半年,首批女傭日前終於登陸大馬,但僅僅來了4位,令現場媒體大感震驚;其餘印尼駐馬使館已批准的1萬1千餘名女傭何時入境,印方迄今不願說明;如果不是印方刻意為難,就是準備“吊起來賣”,它葫蘆賣的是甚麼藥外人無從得知。四、故意低估引進女傭收費,暗示若不調整收費,印方會再出招。

印尼錯誤地以為,只要亮出這些“皇牌”,大馬非投降不可。所以在引進印傭談判過程中,印尼一早便設下了“最低門檻”,並數度終止協商,讓本地中介與僱主幹著急,對大馬進行神經戰。印尼虛張聲勢,不斷以“印傭嚮往香港、沙地、新加坡”來試探大馬是否神經衰弱。最令人不滿的是,就連本月初入境的29名印傭,印使館也以“審核其合法性為由”,不讓本地僱主聘用。這種幾近為難的作法,使聘僱印傭協商無法順利進行。很明顯,印方不是進行平等談判,而是要大馬俯首稱臣。

印尼要大馬“讓步”的內容有3項:一、根據印傭工作合約,將她們工作清楚切割,表面上是維護女傭權益,實際上是增添本地僱主的困擾。二、印方所謂200小時技術培訓費用,大部份已由本地僱主承擔,況且要當處理一般家務的女傭,何須冗長時間培訓?又何須一紙文憑?三、硬要大馬政府應允改變引進女傭制度及相關規定,按印式體制滿足印方的所謂保障印傭要求。

這些要求都非常不合理,不符合國際人力聘僱準則。怎能因為之前傳出個別虐待印傭事件,便把所有僱主當著虐傭嫌疑犯?印尼一再拖延女傭來馬,已違反當初兩國領導人的協議,現在卻反過來對大馬諸多指責,這不是故意刁難嗎?各國的法律制度和條文都不相同,怎麼一個國家可以凌駕在別國主權之上,要人家仿效印尼的體制呢?現在印方手上握有逾萬名女傭的籌碼,先送出幾個女傭,讓大馬受到羞辱,再來談條件。大馬不吃大棒
政策,我們必須捍衛國家尊嚴,也不必對這種苛詐低三下四。

印尼的長期整體利益是甚麼?印尼外勞要不要在我國工作?印尼非法外勞要如何處置?雅加達不妨想清楚。印尼國會議長馬祖基日前率團訪馬,相信已經碰到過同樣問題,也有了答案。大馬願意平等協商,但永不會在別國壓力之下簽不平等的條約。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社論 201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