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纳吉在7月11日宣布废除“煽动法令”是有些意料之外,但却是另一个突破。不过行将取代的“国家和谐法令”仍未知其细则,许多人因此希望新法令有助捍卫言论自由,并与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相一致,而不是再多加不必要的限制。
其实,纳吉从去年开始对一些重大的法令的废除或修改是马来西亚历史进程的一个大转折,最重大的是废除内部安全法令,取消内政部长拥有绝对的权力未经审讯即可监禁被逮捕人士,而监禁时间随部长缩短或延长年限。
现在政府以《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来取代也引发争议。因为在取消部长的权力的同时,又允许警方对嫌疑人扣留28天才来决定要不要提控,也同样被认为是不民主和不必要的。
新闻自由略受尊重
至于印刷和出版法令的修改,重要意义在于报章不需要年年申请更新出版准证,显示新闻自由受到了一定保障和尊重,但在修正令下,报章与言论能否较过去有更大的自由则是有待考验。因为《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案)被认为是钳制言论自由的,也可用来对付媒体、部落客、面子书和推特等。
与此同时,政府也对大专法令作了修正,允许大专生参政,这是进步的措施,承认大学生参加政治的基本权利。还有1967年警察法令有关自由集会的条文也放宽了,允许公民自由集会,只要不涉及街头示威。在这方面,净选盟的3.0大游行也引发争议,至今仍未对自由集会有明确的定义。
抗争90年迟来春天
最新的发展是纳吉也把“煽动法令”废除了。这样一来,整个在紧急状态下制订的或在之前就存在的法令也就在内安令等的失效下显得没有存在的必要。
根据我们所知,英殖民政府最早控制的是华校和华文报,那是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后的第二年。因为华校和华文报如雨后春笋出现,英政府也就在1920年制订办华校要登记和办报要拿出版注册法令。在战后(1945年)就有华校及华文报在法令下被关闭和查封;如今经过90年的抗争,我们才见华校和报业朝向开放的道路前进。虽是迟来的春天,但殊值珍惜。
来到战后出炉的法令就更加严峻了。如1948年的紧急法令,这赋予政府极大的权力以逮捕和扣留任何被怀疑左倾或亲共分子;马共也在这一年被宣布为非法组织,紧接着有50万华人被赶入新村而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新法民主应能共存
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岁月里,紧急法令、警察法令、驱逐法令和出版法令等成为对付左翼政团和个人的有效武器;当然在1948年出现的“煽动法令”进一步克制任何向英政府挑战的单位或个人。
可以这么说,英殖民时代制订和遗留下来的法令绝大多数是针对左翼政团和亲共活动而被强化的。当1960年政府用内安令取代紧急法令时也一样被指用来对付左翼活动。如今经过50多年的批评与抗争,也终于让政府感觉到有必要一揽子把所有的不受欢迎的法令拿出来检讨或将之置入历史堆中或将之修改。这在过去是难以思议的,即使民间或政党有提出非议,也多以要求修改为妥,少有单位有足够的勇气要求即刻取消。
今天的纳吉一口气把恶法一个一个地颠覆过来,也真是让人眼前一亮,但愿新法能与民主共存,能与时代齐驱并驾,进而使马来西亚成为一个民主与自由国家的典范。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谢诗坚 201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