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親情味重,歌頌父母的偉大,重視家庭成員,是再普通不過的情景;不過,現在則是提倡“接納和放下父母對你的傷害”的時候了。
現在有很多不稱職的父母,他們建構及發展充滿問題的家庭,而他們的下一代在問題家庭中成為“受害者”,這批“受害者”擁有極端及情緒化的思維,再將上一代的傷害帶入社會及下一代,以致家庭悲劇一直在惡性循環中。
當我們正在擔心惡匪打搶我們的時候,抨擊外勞頻頻幹案破壞當地的治安,其實我們自己的身邊人,甚至家庭的一分子,也可能是傷害我們的一分子。
父親、叔叔甚至祖父可以犯下亂倫罪;父親或母親虐打親生子;拋家棄子的男人;紅杏出牆、離家出走的女人;兒女爭相分家產……憑良心看看自己的家、自己的家族,總有不少的家庭糾紛與悲劇,令人扼腕。
再看看離婚、分居甚至天天惡言相對的夫妻,這種家庭的兒女豈能不淪落為“受害者”?雖說父母是不能選擇的,但是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命運,當父母對兒女的傷害已經形成時,我們必須重視他們的兒女是否走出“受害者”的模式。
按照目前的家庭結構及發展來看,每個人多少曾經遭到父母的“傷害”,曾經走過“受害者”的歲月。沒有得到父母的愛是一種傷害、被父母惡言對待也是一種傷害、沒有自由自在的童年也是一種傷害,由此可見,這種來自父母的“傷害”是十分普遍的,可是偏偏就影響了兒女的人生,造成偏差行為,這也是我要說,這個時代必須提倡“接納和放下父母對你的傷害”的理念了。
身心靈作家張德芬及馬丁納曾經表示,孩子沒有從父母的身上得到足夠的愛,內心深處會感到匱乏和不安;長大後,這些陰影也會投射到此人的家庭生活裡。
他們認為:“我們還要為了父母無心的傷害責備他們多久?誰來為我們的幸福負責?
如果一直處於受害者模式,你注定餘生都要活在仇恨和痛苦的牢籠裡。所以,請放下傷害,提高自己的察覺力,這樣才是對自己負責。”(載自《心靈突破60問》一書)努力解決“我的問題”是每個受害者第一個時間要做的,因為批評、指責、報復或討回公道都不是最好的方法,只有重新建立關係,為自己負起百分百的責任,先做好自己,把自己帶出“受害者”的模式,才是解決及不讓家庭悲劇一直惡性循環的方法。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何春萍 201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