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25-06-12 馬印女傭風波再起?

印尼女傭來馬問題又有新的變卦。印尼政府基於女傭在我國受到不友善對待的理由,於2009年6月開始禁止女傭來馬,馬印兩國相關部門經過了多次協商與會談後,始於去年5月簽署諒解備忘錄,印尼方面並在去年12月1日解除女傭來馬禁令。然而,儘管禁令已經解除,印尼女傭來馬的事卻遲遲沒有落實,讓我國許多亟需女傭的家庭望穿秋水。迄今年6月2日,才有第一批29名女傭抵達我國,並迅速由僱主接領回家工作。

不料事隔半個多月,印尼駐我國大使館竟聲稱不知道有29名印尼女傭已經來馬的事,並將今日扺馬的約10名印尼女傭,視為是馬印兩國解除女傭禁令之後的“第一批”來馬女傭,使得29名女傭的“合法性”頓成疑問。不過,我國人力資源部長蘇巴馬廉卻表示29名女傭合法,而且獲得工作准證。由此看來,馬印兩國針對女傭課題仍存有未徹底解決的歧見,這種各說各話的情況若一再發生,不僅會造成混淆,讓馬印雙方的女傭代理人無所適從,恐也引致僱主擔憂。

印尼大使館發言人認為,29名女傭是女傭代理和印尼地方政府達致協議的結果,並非通過印尼人力及移民部來馬。針對這種說法,我們必須要求印尼政府明確闡明,印尼國內全權負責輸出女傭的官方單位是哪一個?印尼地方政府若無權與我國女傭代理交涉,怎能把29名女傭送出國?女傭出國需要相關單位簽署文件辦理護照,印尼人力及移民部又怎麼可能不知道她們是禁令解除後的首批來馬者?

印尼大使館對女傭課題立場強硬,固然是為了盡其保護在外國印尼人民的職責,然而,如果大使館的立場屢屢與印尼政府的決策背道而馳或堅持己見,只有為馬印兩國關係添增亂局,例如今年3月,印尼大使館在其官方網站上載女傭工作合約,規定女傭只能從事單一工作,如煮飯、打掃、洗衣和燙衣,僱主不能指派她們照顧老人、小孩、也不能做園藝或粉刷房屋工作等各種匪夷所思的條例,引起我國僱主非議,幾乎破壞兩國部長辛苦協商所取得的共識。

此外,印尼政府就女傭來馬問題也提出各種嚴格條件,去年禁令解除之後實施的各項新條例,已令我國女傭代理在招聘印尼女傭方面面對重重障礙。即便兩國政府已談妥印尼女傭的勞工保障與條件,我國代理也無法從印尼代理處取得保證,確保可供應足夠人數的受訓女傭。印尼要求我國僱主提供合理薪金,保障女傭利益,卻無法提供我們素質較佳的女傭。換句話說,我國在與印尼交涉女傭問題方面,常常處於被動的劣勢而深感無奈。
印尼女傭來馬問題屢有波折,看來政府應該重新檢討引進女傭的政策,或以更嚴格的條件逐步減少國內家庭對女傭的依賴。印尼政府於2009年禁止女傭來我國後,3年內我國的外籍女傭從28萬減至約23萬,其中印尼女傭佔90%。我們相信,這個數字還可以進一步減少。事實上,印尼政府也在逐步減少輸出女傭,據印尼《雅加達環球報》今年1月報導,印尼政府在2007年推行的10年大藍圖計劃的目標,即是在2017年完全停止輸出女傭到我國、新加坡、香港及沙地阿拉伯等國和地區。因此,我國許多家庭應未雨綢繆,須開始減少對女傭的依賴,學習或訓練家人處理家務或適應沒有女傭的生活。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社論 201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