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12-10-11 制定國家教育方向

我國特殊的國情形成了現今的政府資助型學校,及不接受津貼的華文獨立中學。1996年教育法令雖允許私立學校的興建,可惜國民型學校及獨中仍未按需求獲增建。資助也因學校而異,政府支付國民學校所有開銷;國民型學校的行政經費由政府承擔,基本建設費一般則由學校自行籌募。獨中主要依賴社會捐贈來發展。

面對民聯4州政府“制度化撥款”給缺乏中央政府資助的學校,最近讓私人界“以賭養校”、義騎腳車籌款等舉動,到預算案透過“學校計劃”捐款的企業稅務回扣優惠,一再顯示大部份的國民型學校及獨中教育費依然由民間承擔。政府則承擔以往由學生支付的課外活動費、校內考試費、學聯體育基金及保險的附加費。

由於政府對於多元化教育還有很多顧慮,教育需求與選擇權到底沒有實際的解決方案。城市華小的師生比例失調,且僅能以一校換一校方式建校。政府指責獨中課程不符國家教育政策並不能成立,因為很多獨中生兼考大馬教育文憑和統考。

CfBT教育信託的研究報告指出受母語教育的孩童學習效率優於非受母語教育者。母語為主的多元語言教育不但有助於孩童吸收知識,減少輟學率,甚至對經濟成長有外溢效應。菲律賓也已逐步實施母語教學,至今共有8大語言取代菲律賓及英語成為小學教學媒介語。

實際上,2012年度預算案跟現今制度相比並沒有太多突破,政府未探討31%原住民沒升上中學問題是否因語言障礙、跟不上學業導致。勞動力的提昇是我國擺脫中等收入國陷阱的關鍵因素,否則國家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鴻溝或會加劇。因此,政府應更開明地對待民間的母語教育需求。

政府可發放教育券給每名小學生及將報考政府會考的中學生,取代目前的撥款制度,這將能更公平地按需求補貼所有公私立學校。同時,教育自由化並須讓各校享有自主權聘請教師,而非讓師訓畢業生“失業”,無法被派去師資不足的學校。政府也應讓家長有自由擇校權,因為公平競爭能讓教育素質得以改善。

各政黨應在全國大選時公開辯論國家教育方向,而非圍繞在不能體現教育素質的撥款數字遊戲。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麗嘉 201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