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3日星期六

22-06-12 谈历史协议和维持现状(下篇)

退一步来说,就算1961年的联盟成员确实有让独中维持现状的协议,现状又作独中数目解,那也应该是当年的72所,那才是名副其实的“现状”,60所就不是当时的“现状”。

独中在马来西亚成立后又增至84所,又说明这“历史协议”是可以改变的,不是铁板一块般的维持现状。随后独中数目逐渐减少,更说明当局没有坚持让独中数目“维持现状”这回事,何以现在却强调维持现状,而且只限60所?副首相和副教长受人误导了吧?

再说,如果当局坚持遵守1961年的“历史协议”,让独中维持现状,那么已停办的彭亨州8所独中,以及昔加末昔华独中都应让它们复办,这才是维持1961年的现状。

另一方面,即使在1960年代初有独中维持现状这历史协议,但马华和华社仍可置之不理,仍可“毁约”,推翻这协议,坚决要复办或增建独中,因为“毁约”是有例可援的事,那就是“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后,最少有三分一时间教授华文”这历史的协议早已被人推翻,有人毁约在先。

华文课时间大缩减

回顾1961年7月15日,教育部发表文告指出:改制为国民型的华文中学最少有三分一时间学习华文,计一至三年级每周最少有180分钟上中华语文课,最少135分钟上中华文学课。此外,校长有权再指定260分钟教授华文科目,占每周总上课时间1620分钟的三分之一。在第四和第五年级,也最少有三分一时间学习华文。

这份文告也声明,上述时间表已在1959年5月14日在宪报之政府通告第1815号宣布。

但这份曾在宪报上宣布的“契约”或“协议”早已给教育部抛诸九霄云外,国民型中学当今学习华文的时间如何,大家有目共睹,这是属于严重的毁约,教育部推翻本身立下的契约或法令(曾在宪报公布)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我们不接受他人秘密订下的协议又何妨?

董事会还是为钱烦

与此同时,马华领袖和当时的教育部长拉曼达立在国会和电台大力推销国民型中学,一再说改为国民型中学后,董事会不必为钱烦恼,因为政府承担一切经费,事实证明这“历史的协议”、“历史的契约”也给推翻,有关部门再次毁约。

因此,既然人家已毁约在先,视协议与契约以至法令如无物,我们毁约(如有)也就名正言顺。

所谓山不转,路转。如今的教育政策只是国阵的教育政策,如果国阵不肯转,我们可以路转,为华教寻找突破之路!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罗汉洲 201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