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

11-04-12 免於恐惧的自由

內安法令即將成为歷史,顿时,有一种畅然的感觉;歷歷往事,也泛上心头。

当然,我不曾是內安法下的宾客,也不是甘文丁大学的学生;但是,在新闻行业20几年,內安法的阴影,不时笼罩,尤其是政坛狂风暴雨的几个阶段。

1987年星洲日报在茅草行动中,被勒令关闭,百人在內安法下被扣留,初尝內安法的威力;1999年烈火莫熄浪潮中,再祭出內安法,报章和部份新闻从业员被认为有份“兴风作浪”,备感压力;2008年308政治海啸后引发的暗流,记者和反对党领袖一起被扣留。

20几年来,面对內安法的压力,感受是真確的;许多时候,也因为一些文章的“敏感性”触怒当局,而做好了心理准备。

有数面之缘的政治部人员,更曾经警告说:“小心,下一个对付的就是你了。”

害怕吗?老实说,的確曾经怕过。

有谁愿意失去自由?况且,听过很多披扣者的故事,精神肉体都受到折磨,任何事都可能发生;有者出牢时,已经是半疯半痴。能够不怕吗?

但是,应该写的文章,还是要写;应该尽的社会责任,不能逃避。

有时候,確实是在恐惧中完成责任。

不,我不是英雄,只想做一个站稳立场的新闻工作者。要扮演这个角色,不免和权力当局產生价值观的矛盾,以及立场的对立。而一旦权力者掌握了內安法这个利器,根本无须辩论和沟通,而可以诉诸於恶法,轻易把你击倒。

內安法的最大伤害,在於当局可以因为政治上的歧异,把你送入牢里。对於有政治信念,追求理想社会的人们,这是最大的威胁。

隨著时代的进步,人民对自由和人权有更大的醒觉,內安法的威权地位,逐渐崩解。

60年代,政府以內安法对付共產党和左派人士,一般民眾不会置疑;80年代的茅草行动,人们开始產生不满,却也不敢挑战;2000年代再用內安法令对付异己,人民会群起抗爭。

在公民觉醒的民主时代,內安法不再是利器,而是政府的最大污点。

纳吉政府废除內安法,是迟到的正义;但是,也是必须的正义。

有人对国家安全罪行法案,仍有保留,认为还有內安法的影子;这是正常的存疑,国阵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要避免新法残留对人权的威胁。

重点在於,新法不能再用来对付政治立场不同的人士,这是可取之处,政府必须剑及履及。

正如美国伟大总统罗斯福说,人民要有免於恐惧的自由;在大马,就从现在开始。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郑丁贤‧201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