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星期二

10-08-10 劫贫济富违反扶弱原则

一个符合常理和积极的国家財务管理,都会依循“劫富济贫”原则。

当然,这里所谓的“劫富”,並非英国民间传说中像罗宾汉侠盗般的违法举止,而是指在徵税方面,包括我国税收局皆採用逐渐上升制(progressive),向越来越富有的国民徵收更高百分比的税收。

然后,通过这些大部份来自富人的国库收入,政府就会制定一些福利政策,把有关资金输送给真正需要援助的弱势群体。

反之,若完全根据资本主义的自由竞爭定律,这些缺乏先天性竞爭优势的弱势群体,很可能就会遭社会边缘化,永远活在水深火热的泥沼中。最近以微软创办人盖茨和股神巴菲特为首的世界首富,登高一呼號召美国40名富豪捐献出一半身家作慈善,也是符合“劫富济贫”的难得善举。因为根据世界银行最近调查显示,世界最富有的20%人口消费了超过76%的世界商品,而其他80%人口则瓜分剩余的14%,贫富鸿沟依然悬殊。

令人遗憾的是,原本依循“劫富济贫”原则的我国扶弱政策,包括联邦宪法精神和70年代展开的新经济政策,经过少数人的刻意歪曲后,已经严重背道而驰,变质成一种以种族主义掛帅的“劫贫济富”政策。而其中最引起爭议的首推土著房屋固打,既规定国內所有房屋发展计划,都必须拨出特定比率给土著购买,而且必须给予大约7%乃至更高的折扣。

也就是说,在此措施下,来自某个种族的富裕人家就算买百万大洋房也会获得津贴,而来自某个种族的赤贫人士就算买得起廉价组屋,也得不到政府的任何援助。

如此政策已经乖离扶弱政策的原意,不但无助於拉近贫富鸿沟,而且加剧了种族矛盾。

如此政策完全无法彰显“一个大马”精神。

如此政策,只会进一步赶走大马仅剩不多的外资业者,进一步影响大马的全球竞爭力。

因此,对於潘俭伟日前建议取消土著购买50万令吉以上房子,或者200万令吉以上商业產业所享有的折扣优惠,乃迫切需要的改革。更重要的是,有关建议既合理也合法,並非如一些持异议者如部份巫青团团员所言,牴触联邦宪法第153条款的土著特权。有关条款所清楚阐明的土著特权领域其实只局限於公共服务、奖学金、助学金和商业执照,而完全没有提到房屋固打。有心人士不应该根据本身利益来詮释宪法和无限扩大所谓的土著特权范畴。

龙应台说,一个文明国家必须懂得尊重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讽刺的是,建国超过半个世纪的我们,至今连谁才是真正需要支援的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都搞不清楚。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吴健南‧201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