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星期一

02-08-10 老人是宝还是草?

最近2个星期以来,许多人士都针对吉打州民政党组织秘书陈恩来在面子书上所写的“老而不死是为贼”而发表意见。认为他这番伟论是错误的;尤其是槟城的一批乐龄人士更愤愤不平,要求陈君道歉。可是也有人认为这些人可能有议程,目的是抹黑陈恩来的言论,让槟州年老者讨厌陈恩来。

老夫正是“老人”族中的成员。不过,我不晓得这个风波有没有议程,特别是跟政治有关的人事,老夫一概不懂。只是因为有人在谈论老人问题,甚至认为“老而不死是为贼”,心中不免有所感想,想来谈谈“老人是宝还是草”这个话题,一抒心中感触。

贩夫走卒也有奉献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之路。只要不是英年早逝之辈,辛劳了一生后,来到这人生最后的一个驿站——老年之时,不免要面对着它,也要挨受所有老年时期的病痛以及其它的烦恼与痛苦。

老夫虽然年仅七十有二,比起耄耋之辈还是个小弟弟,可是也饱尝了病痛、孤独、寂寞的苦痛,晓得“老年”、 “老化”是恐怖历程。

不过,无论如何,我却不以为人类一旦老了,就应该死掉,不然便是“贼”!我不晓得当年孔夫子说:“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是在什么情形之下说的;真正的意义又何在?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之后,一直到七老八十的年纪,几十年间,为了本身的生存,必定曾经有过一番拼搏,盖因为谋生便是一条艰辛的道理。只要不偷、不抢、不欺、不骗;安分守己,用其本身的能力去“谋生”,必定有所贡献。只是伟人功臣的贡献与贩夫走卒在“贡献”之上,有巨大或尽力的分别而已,其它的可说是相同的,都是一样地在为人服务呀!

穷其一生的辛劳,作出了“贡献”,也就是所谓付出了代价之后,到了老年时期,年纪大了,工作能力锐减,甚至缺乏了,就要被社会、人群所摈弃,更甚地要他们去死,否则便是个蛀米虫,是个光吃米粮、耗费金钱的盗贼。这种论调如何能成立呢?

因此,我们不曾听说世上有任何国家把老人当成盗贼来办理,也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规定若干岁数就必须死亡。反之,我们看到的是许多国家都订下了养老金,设立老人院;通过宗教管道让老年人诵经、听道,让他们能够安乐地度过余年。毕竟这些老人,已经对社会人群作过贡献。

而且,每一个国民在小学时代,便接受过道德教育,任何宗教也同样讲求孝顺父母,对父母反哺与回馈。因此,纵使有人认为“养儿防老”已不合时宜,可是,绝大多数的老年父母,都获得子女照顾,安享晚年的天伦乐。

智慧经验无法比拟

老年人不是“废物”,不是国家社会的拖累。老年人的体能不如年轻人,那是必然的事。可是老年人的经验丰富,有许多学问及经验是年轻人所缺乏的。不论在哪一个方面,都有可当谘询的老年人。

当今的世界各国之中,担任国家领导的,多数是年逾耳顺的,还有不少年逾古稀的老人,仍然担任国家重要领导人物,如资政、顾问等要职,无论在政界、商界、科学界与学术界中,比比皆是。可见老年的智者,智慧与经验不比年轻人逊色,仍然可以担任要职,为国家人群作出贡献。

至于在民间,许多老人都不是只在消耗米粮物资的“老贼”,帮忙照顾孙儿女的是老人;接送孙子们上学回家的,也是老人。老人并非废物,不是个个在“吃了米”焉!因此,俺们华人有一句俗话说得很好:“家有一老,便是一宝”。

老人之中,难免也有几个老得糊涂,事理不分清的。那也只是少数而已,千万不要以偏概全呀!

老人可能是宝,也可能是草。即使是草,绝对不是“毒草”,因此请不要把老人当废物、当盗贼。文坛或报刊也不要设立“铲老队”,将老作家铲除,那对老人是很不公平的事!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马汉 201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