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03-02-12 书中“黄金屋”

无可否认,本地大学生大多有些小聪明。好比,考试时知道如何测中考题;也懂得一些省钱的小妙计,例如同学间互相交换参考书,或者共用书本。这样一来,就可省下大笔买书钱。反正事实证明,许多参考书在步入社会后往往束之高阁,多买也没用。

这种小聪明,未必全用在课业上。当一些大学生在网上拍卖书券的消息传出后,大家赫然发现,原来他们也蛮有生意头脑的。

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看,当一个学生以140令吉的代价出售200令吉的书券时,他账面亏损了60令吉,但得到了140令吉现金。若他不出售,也不买书,书券形同废纸。

买下书券者若是真正的爱书人,以140令吉的优惠价买下200令吉的书,也捡了60令吉的便宜。

至於书店,不管谁来买书,都一样是做了200令吉的生意,也没有吃亏。

那么,谁在这场交易里是输家,是发出书券的政府吗,还是纳税人?这笔账有得慢慢算。

况且,向大学生购买书券者未必都是爱书人。警方在日前逮捕了经营书店的夫妇。他们向学生们购买了至少113张书券,每张购价180令吉,赚取20令吉价差。

原本想让学生增添几分书卷气的书券,岂料却利惠了市侩商人。

有人说政府应该在书券上印上学生的资料,才不会被滥用。但这样做真的有效吗?

如果我是“聪明”的学生,我大可与人协商,以书券买下那人想看的书,再打个折卖给他,一样有钱入袋。

因此,关键不在於政府如何防范书券被滥用,而在於有些学生压根儿不想看书,於是才藉词说,最后一年无需买参考书,所以书券对他们无用。

据知,政府发出书券,並没有限制学生只可以用来买参考书。当爱书人都在嫌书贵,认为200令吉可买的书太少时,却有人除了参考书,不知还有甚么书可看,这形成强烈的对比,也令人担忧起本地学府的读书风气。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不过,到了现代,“黄金屋”的意思显然已变调。本来嘛,学生们有些小聪明是好事,懂得稍微变通,总好过一成不变,墨守成规。只是,若只重眼前利益,视读书为畏途,胸无点墨,长远的输家到底是谁呢?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杨丽琴‧201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