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24-02-12 谈国家制度

东姑阿都阿兹是东姑阿都拉曼的远房亲戚,都是吉打州17世纪苏丹的后裔:早在那时,马来政治中已存有制衡机制。吉打州曾有过一本《回历1060法典》(公元1650年),阐明了警察角色。写於公元1667年的《拿督斯里巴杜卡端法典》(Tembera Dato’ Sri Paduka Tuan)將特定的职责加诸村长身上。之后吉打州奉行《回历1199法典》(公元1784年),这套法典定义了某些罪行和刑罚。

米南加保王朝也实施由习俗系统所衍生的制衡机制——地方、省和中央官员皆由民选而来的分权型政府。21世纪的大马政府可以向14世纪的巴葛努永(Pagar Ruyong)政府学习。

因此,制衡机制概念由李特宪制委员会(Reid Commission)制定,並於独立时形成的说法只有部份是正確的。以目前的形式来看,那是后殖民政治下的现代產物——但实施制衡制度的原则可追溯到几个世纪前的法律。自居为制衡机制启蒙者的马来民族,若真想在这时维护我们的荣誉、荣耀和骄傲,我建议他们颂扬那令人敬畏的古代机制,而不是捏造具破坏性的故事。

一如我们从东姑阿都拉曼在出任首相期间及他文章中所理解的,各个国家制度之间协同合作能確保我们的自由获得保障。我们可以从他文章中看出他曾对国会和州立法机关、司法制度、自由的新闻媒体、最高统治者、军事、公民社会及慈善事业提出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在他之后没有一位首相能与之匹敌。

我很幸运,因为能够结识在这些机构里服务的人及来自各个不同领域的国人。这些人经常自发地提出本身对国家的看法,令人感到惊讶;然而,往往会有人基於国家机制里的贪污与衰退现象,而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感到担忧。

不过,眼下人们对国会下议院非常感兴趣,特別是猜测大选的日期。野心勃勃的政治人物纷纷展开游说行动,以取得竞选席位的机会,焦虑不安的现任者则忙於制订应急计划,万一败选便能派上用场。

人们对国会上议院的关注则相对来得小,这就是我们何以在格维信托机构(Greville Trust)的支持下推出一份报纸,但愿能透过强调某些改革的可行选项,推动一些改革上议院的辩论。(译:张德兰)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东姑阿比丁慕力兹‧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所(IDEAS)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