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世界很大,网民很多,人多了,品种当然就参差不齐,其中最要不得的,人称“孬种”。
孬种网民总是躲在互联网的最深处放射毒箭,他们心存不良议程,诛杀对手绝不留情,可一朝东窗事发,这些孬种转身就不见了人影。
下来是智商不怎么高的一群,他们喜欢人云亦云,是往往被人牵着鼻子走还沾沾自喜的傻蛋。
不管是孬种还是傻蛋,他们都有身为网民的基本权利,这个基本权利有个伟大的名字,叫做“人权”。谁要是约束网民的言论自由,就等于违反人权,罪名不小。
网上贴文无中生有
所以,政府对网民敬畏有加,所以,接二连三有人在网上中招。
《星洲日报》执行总编辑郭清江星期三向警方报案,指有关他获得IOI大老板丹斯里李深静赠送豪宅的网上贴文,是一项无中生有的指责,等同对他进行人格谋杀。
为此,向来低调的李深静也出面澄清,否认曾在马华前总会长丹斯里黄家定的要求下,赠送豪宅给郭清江。
报案后,郭清江针对在网上转发贴文的网民讲了一段令人感触良多的话,他说,“在你们弹指之间转发(贴文)时,有没有想过,这对你们不认识的我,伤害有多深?”
不可伤害他人权益
是的,一个按钮就足以伤人于无形,这是电子时代最犀利的武器,而同样让人担忧的是,这个杀人不见血的文化武器,至今仍可肆无忌惮、横行霸道、无本伤人。
郭清江报案后,相关部落客随即删除整个网页,但是,事情应该就此告一段落吗?
在网上贴文,只要不伤害人,谁都可以腾云驾雾、天马行空,不过,谁要是借此伤害他人,就算不是罪大恶极,其罪亦不可被轻易饶恕,以免助长随意伤人的歪风。
不能姑息诬赖行为
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必须采取行动,把哪些躲在阴暗角落的互联网鼠辈摆在阳光底下,让人民看清这些人的真面目,也同时形成警告,即你我都有行使贴文及转发贴文的权利,但我们所口口声声强调及维护的人权,应该以不伤害他人权益为底线。
污蔑和诬赖他人的孬种网民必须被揪出来,同时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我们必须认同,姑息只能养奸,息事宁人不该是一成不变的处事方式。
郭清江受伤害,只是互联网伤人事件的冰山一角,而且肯定不是类似事件的句号;如果你对此事抱持“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的冷漠态度,那就请你想想:往后的日子,你我都可能中招,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还有,互联网这个划时代的可爱产物一旦它沦为谣言制造厂,遭殃的不会只是受害者,也包括一天也离不开互联网的无辜孩童。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陈福星 201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