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22-02-12 和读者倾谈

昨天写的《拖车姐和正义伯》一文,读者从不同角度理解,有人读了赏心悦目,有人看了勃然大怒。

我接到了很多的电话和电邮回应,一些是赞同和肯定,一些想要进一步瞭解,另一些则是反对,也有一些网上的谩骂。

对於反对的意见,我欣然聆听,儘量给予解释;包括“正义伯”吴先生,亲自来电和我谈了至少半个小时。

他说,当天上午的政治论坛(註:论坛和辩论分开,辩论是下午举行),他针对1961年教育法令发表意见,结果遭到出席者(据他说是马华党员)喝倒采,然后由保安人员带他离场。

这的確影响了他的情绪,使他后来在辩论会上发言,表现比较激动。

我充份体会吴先生的感受。这项政治论坛是公开举行,一旦他获准发言,在场者,不管是否马华党员,都应该尊重他的发言权利。

那些喝倒采者,失去了风度,也使一个公开的论坛,失去了应有的包容性。针对这点,我毫无保留的支持吴先生,也要斥责那些闹场者。

但是,我对吴先生重申,政治论坛和辩论会是两回事;论坛上,观眾可以发表意见,但是,在后来的辩论会上,询问就是询问,不能逾越范围,否则会影响辩论会的平衡和氛围。

当然,並不只是吴先生,当天的询问环节,除了少数如邹宇辉,其它几位都有喧宾夺主的味道。

实际上,严肃的政治辩论,不允许观眾发言,只是由主办当局安排中立的第三者,包括媒体和学界代表来提问,就是基於这个道理。

但是,我的文章没有冒犯吴先生的意思;很欣慰的,我们很平和的结束这次电话交流。

另一位女士来电,认为我偏袒黄(米)会璊。我解释说,我用了很多的文字批评这位小姐,包括认为她矫情,过火,发言不当等等,在在显示我没有偏袒她。

然而,她犯的这些错误,没有严重到必须用粗暴的语言攻击她,甚至是恐嚇她,威胁到她和家人的安全。

法治文明中,错误和惩罚必须符合適当比率;她没有伤害他人,更没有伤天害理;对於她的错失,適当的批判和谴责是可以的,但不能没完没了。

政治立场不同是民主的一部份,但是,因立场不同而趋向暴力化,则是滥用自由,伤害了民主。

我们在和气中结束对话。我能感受到这位女士对社会的关心,以及探討课题和观点时表现的诚意;能够有这种读者,是我的荣幸。

重点是,如果大家都能够用这种开明的態度来討论问题,用诚意而不是偏见来看待对方,我想,华人社会可以更加理性和成熟,也可以更快的进步,而无须把自己淹没在怨恨之中。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郑丁贤‧201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