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无国界,古今中外不例外,以法律严谨著称的罗马帝国,以文明悠久显世的中国印度,贪污正如大马人的高血压、糖尿病、各类癌症一样平常。即使有李光耀治理的新加坡,老鼠蟑螂亦无法在小贩中心生存,法网严密,不疏不漏,也无法达到零贪污;其他不会令人想到即不寒而栗的动辄陷网的国家,则无庸多谈。
贪污,不分种族,没有阶级贵贱,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土豪劣绅皂棣胥吏,只要有权力,哪怕是看门狗一丁点儿的权力,就有机会贪污;再退一步,没直接掌权也没关系,跟掌权者有点关系,以致有密切关系,如西门大官人阿庆哥的内眷,都行。
贪污具有完善结构
贪污通常还得通过一个完善的结构操作,常常不仅仅是“两个成年男女,只要你情我愿,就什么都可干”这么精简——是一大队跟官有关系的土豪绅奸商牛鬼蛇神,环环相扣,才能顺畅地完成其流水作业。如西门大官人的拜把兄弟应伯爵,只是个不务正业的地痞流氓,是条跑腿,充当了贿赂两端的桥梁——槟威大桥通行那么多年尚且收费,而且时时涨价——过桥自然收费啦!虽然他们不是官,但像贾府中的王熙凤,收了钱,在深闺之内一样可以决胜公堂的官司。
按理,官大权大,在贪污分赃时应得最大份,实际操作时则不一定。跑腿和一大串环环相扣的“配件” ,谁得多,谁得少,得视情况而言。
一般情况,身居肥缺部门,银子滚滚如秋水涨长江,人人都会肠肥脑满;若在冷曹闲衙,须在跳蚤腿上榨油,只好面有菜色。如清朝的国子监翰林院,又清又高,卖纸赚笔,能有几仙?年前布特拉大学一个资深教授,不过在一个笔记型电脑上下其手,被判贪污罪成,锒铛入狱。
没有贪污更非滥权
日前一个玛拉工艺大学教授,官拜体育科学系主任,拥有三四十年前令人肃然起敬的拿督勋衔,莫哈末沙比里沙烈教授,A的钱大些,购买体育器材,但也不过十三万多,官司打了多年,下场还是坐牢。国立大学教授,勉强可比在国子监任职的闲官。
同朝为官,人家在肥缺A了钱,买了比市价贵上几千巴仙的望远镜、罗丝起子,但每次经过反贪污局一查,都证明他们都是清清白白做官,没有贪污,更非滥权,继续堂堂正正做万人羡慕的好官。
在冷曹寒衙的国立大学“当官”,吃了片鸡毛蒜皮,就反覆被高堂明镜判其有罪,最后上诉庭,从轻发落,还监他一年。真让人叹息,悯其身败名裂!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黄子 201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