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

16--09-10 916要庆祝甚么?

身为打工仔,每年都能多享受一天假期,当然很开心。但9月16日到底要庆祝或纪念甚么呢?

大家都知道,47年前的今天,马来西亚正式成立,东马两州加入后,我们修改了宪法,一个现代意义的“马来西亚”的逐渐形成(至於新加坡,忘了它吧!)。

在宪法上的“马来西亚”,原本是一个相当健全、积极的国家概念。但是四十多年来,“马来西亚”的意义却变质了,拿一部宪法来读一读,你就会发现纸上的马来西亚,和实际的大马,相去甚远。

对政治再不敏感的人,都可以隱约感受到,这些年来,人们越来越喜欢用3种標籤来区分自己和別人,那就是种族、信仰、语文。我们似乎越来越排斥曾经让我们引以为豪的“多元文化”,再加上行政上的偏差,政客的煽动,族群之间的裂痕不仅没有弥合,反而更加扩大。

然而,组成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元素是甚么?当然是人民,说得再精確点,就是公民。是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公民,组成了这个国家,但多少年来,不负责任的政客捨弃我们的共同身份不用,却一直强调我们的不同点,来划分、切割我们。

其实,公民在宪法上的位置是很高的。联邦宪法共有15篇、183组条文,除了第一篇联邦的定义之外,接下来第二篇的第5至第13条,都清楚阐明了公民的宪赋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论、宗教、教育、財產等权利;当然,还有让很多人误以为只有美国宪法才有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享有法律同等的保障”的宪法第8条:平等。

宪法的第三篇,又花了十多条来定义“公民权”,后来的篇章才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地方政府等权限。

不能否认的,最近常常被提起的土著特权第153条是存在的,它位於第12篇“一般性及杂项”內,条文除了阐述土著特权,亦三度提到了“不得剥夺任何人已获得、或享有在公共服务的职位、奖学金、助学金、教育或训练之类的机会”,很值得一读。

身为马来西亚人,公民的身份应该高於种族、信仰、语文的地位。想一下,你投票的权利是源自於甚么?你的种族、信仰,还是你说的语言?

916庆祝甚么?当然是马来西亚公民的身份!把省下的钱买一本宪法,或是上网直接点阅英文版,认识自己的权利,找回公民的尊严,我们的身份可不是隨便可以被標籤的。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植建成‧201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