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03-02-12 严格监督稀土厂运作

儘管非政府组织、环保分子和民眾激烈反对与抗议的声浪不断,大马原子能执照局还是给莱纳公司发出临时营运执照(TOL),批准莱纳公司在关丹格宾的稀土厂投入运作。虽然有关执照附带5项条件,说明如果莱纳无法符合有关条件,临时营运执照將被撤销,原子能执照局也不会考虑莱纳接下来的执照申请。原子能执照局此项决定,並不令人感到意外,从稀土厂计划曝光后有关当局对反对声浪视而不见的態度,以及莱纳公司势在必行的姿態,民眾早已预料这一天的到来。不过,“反莱纳联盟”隨即宣佈將申请庭令,禁止格宾稀土厂运作;倘若有关组识通过法律途径阻止稀土厂营运,一场冗长的拉锯战看来无可避免。

原子能执照局在废料处理问题未解决,辐射性废料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及危害人体健康的疑虑未完全消除之前,便仓促对稀土厂亮了通行绿灯,备受民眾质疑与抨击。此举也说明了政府在经济利益和人民健康与环保之间,选择了前者。执照局虽然也同时宣佈一些附加条件,包括要求莱纳公司在获得临时执照后的10个月內提呈有关永久废料处理设施的图测、地点,以及分期向大马政府缴纳5千万美元等条件;不过,这些附加条件无非只是为了安抚反对稀土厂计划民眾的动作,到此地步,除非“反莱纳联盟”成功申请禁令,否则,稀土厂投入生產已成定局。

莱纳公司已在其季度报告中很有信心地表示,一旦取得临时执照,势必在过渡时期儘量符合要求,未来两年內便可取得永久营运执照。

稀土厂原计划在去年9月即投入生產,民间以红泥山稀土厂对居民健康带来祸害的前车之鑑,强烈反对莱纳公司设厂,政府对稀土厂爭议由始至终態度模稜两可,含糊不清。这段期间虽然要求莱纳公司提呈计划保证稀土与废料处理的安全性,最终还是以经济利益为考量,发出临时执照,让民眾深感遗憾。尤其是附带条件给予莱纳公司10个月时间提呈永久废料处理设施的图测和地点,在民眾看来,无疑是及时给了莱纳缓兵之计,让莱纳有时间逐步化解外界的疑虑,从而减轻所承受的舆论压力。倘若大选在今年內举行,政府也能从容应对在野党及民眾的质疑。

稀土厂会不会產生辐射性有害物体、污染环境,以及危害人体健康,至今还是民间尤其是关丹地区居民的重大隱忧。莱纳公司不断强调其安全性,然而,如果稀土厂是安全的,澳洲土地辽阔,莱纳何须越洋到我国设厂,面对重重障碍之余,还须向我国政府缴付5千万美元?事实上,莱纳稀土厂不但受到澳洲政府反对,原订在登嘉楼州设厂的初步计划也受到登州政府拒绝,这说明了稀土的安全性存有极大隱忧。

更甚的是,执照局发出了临时执照,还不能確定莱纳將如何处理稀土废料,原子能执照局局长阿都阿兹认为,如何处理废料是下个阶段的事;如此说法,实是本末倒置。稀土废料处理不当,隨时会引发祸害,这是民间反对稀土厂的核心思维,执照局未能肯定废料处理方式,又如何能確定其安全性而发出临时执照?其实,稀土废料无论是土埋在荒岛或投入大海,都会污染环境破坏海洋生態,间接危害人体健康。

执照局贸贸然发出执照,若稀土厂在投入运作后无法符合条件要求,政府是否能立即无条件將之关闭?一旦发现危险性而形成祸害,或对彭亨州居民的健康和性命安全构成严重影响,由谁承担全部责任?在过渡期间,评估与监督工作最重要,然而,执照局虽声明有权委任独立的諮询单位,却没有具体说明有关独立监督单位是否已成立。

我们认为,为了確保諮询单位有效地进行监督工作,政府必须广邀非政府组织、专业人士及居民代表参与监督工作,以彰显评估工作的独立和透明化。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社论 201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