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20-02-12 網絡時代的打人事件

念高小的時候,有次去市立圖書館,離開時在大門口遇到幾位友族小孩,模樣看起來比我還小。我本要去取腳踏車,冷不防被對方攔住路,問我是「什麼人」(小時候比較「有曬到太陽」)。我老實回答了,就自顧轉身要走,沒想到問我的那位一腳踢了我屁股,接著跟我「討」錢。我只好把口袋里的幾毛錢都給了他們,才得以脫身。

老實說,如此「討」錢事件,在我兒時的同儕之間也沒少遇過,好在自己只經歷過一次。不管怎樣,親身體驗總比聽人家說的更真切,所以才一直印象深刻。除了不甘於挨踢和損失那幾毛錢,事後想起,最令我感慨的還是:原來「討」錢還得看膚色的。惟當然,大家都是小孩,的確沒必要作太「宏觀」的解讀,然我不免還是要好奇:小孩對膚色的「敏感」,是自發自覺,還是大人們「濡染」的功勞呢?

幸好70年代還沒有互聯網,更沒手機和視頻,如此「不小心」扯上膚色問題的零星事件,並沒機會搬上網絡的「祭壇」,讓網民七嘴八舌地詮釋、演繹,甚至創意「加工」和「再生產」。畢竟,若一個社會仍是那麼欠缺人文素養和公民意識的話,很難叫部分人擺脫原初性的「部落」思維及情感,以比較客觀、理性、中肯的心態來看待事情。易言之,事件總可能被「符號化」來為某種刻板印象或意識形態背書。

如說最近涉及某家快餐店的打人事件,箇中的是非對錯,原本並不難就事論事地調查清楚,妥善處置,就算真有涉及種族因素,亦可以在涉事各方的責任內依理依法解決,民眾亦可僅針對個案進行觀察、監督、分析和批評。但於網絡上,個案卻很快就被某些人「泛化」或「激化」至關係族群矛盾之「寫實大劇」中的尖銳「特寫」,乃至「經典」,還有些人迫不及待地開始「審判」或「評斷」特定族群,輕率地張揚其成見。

老實說,在主流媒體被「纏足」的情況下,網絡上的資訊傳播和意見表達,誠屬必要的彌補和糾錯機制。即便網絡確有其「虛擬性」,不過在虛擬一些「現象」或「劇情」之際,其所投射的卻是部分網民一定的情緒和觀念,乃至信仰,而這又是某種「真實」。無論如何,沒有成熟的公民,就不可能有成熟的網民,結果是各路「網絡紅衛兵」放肆地耍橫,唯恐天下不亂。網絡時代對於暴行的有效揭露是可喜的,惟某些人的添亂,又是可悲的。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鄭庭河 201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