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星期一

06-09-10 互联网的影响力

俗话说:“一日不读书,言词乏味;三日不读者,面目可憎。”;对於活在科技时代的现代人来说,此书已非彼书,而是面子书(Facebook)。

现代人是“一日不上面子书,不知所云(跟不上朋友圈子的最新消息,无法融入话题);三日不上面子书,面目无人识(在资讯不断更新的网络社群中,太久没露面很容易就被人遗忘)。”

不只是面子书,许多社交网站也一样,成为大眾每日必用的工具;有人用它来联繫感情、和亲友分享生活点滴;有人用它来扩大生活圈子,建立人脉,也有人用它来发表个人言论、发泄个人情绪。

互联网成为社会乃至世界通讯的新管道,已非一朝一夕,互联网的影响力无远弗届,也是眾所周知;如果现在才知道它的影响力原来是如此之深远广泛,也未免太后知后觉。

互联网的管制一直是充满爭议的话题;互联网既是一个无国无界的平台,就等於超越许多固有限制,拥有更大的自由空间。在一个无边无界的虚擬世界里,不管用甚么国家的有形法律框架去管制它,都容易引起爭议,甚至引人詬病。

所以要管制互联网只有两个方法,一是倣效西方国家,用社会管理的方式间接干预、用人文素养的软性影响去维持使用者的责任感。另一种方法是学中国那样让政府直接管理、硬性命令;怕面子书的结社力量与社群舆论压力?直接禁掉它,省事。

且不论上述两种方式的对与错,或是否妨碍言论自由、社会进步及基本人权,但这確实是管制互联网的方法;但在大马这个既摆脱不了专治管理习性、又渴望赶上民主自由步伐的发展中国家,与其说这两种方法都不管用,倒不如说是当局都不敢用。

要开放自由,让社会责任与道德约束去確保人们不滥用互联网,又怕人民的人文素养不足,引起社会动乱;要强硬管制,又怕被人指责独裁、打压言论自由。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管理作风,只怕最后互联网管制不成,反而沦为令人反感的白色恐怖。

互联网必须適度管制,但不能以杯弓蛇影的態度、不能用小题大作以达杀一儆百的方式,更不能有只许一些人放火,不准部份人点灯的双重標准。

言论自由並不可怕,如果人民都懂得用理性思考,瞭解一小撮人不代表大多数人的道理,三两个人的极端言论並不会引起种族衝突;无知才是最可怕的,如果一直压缩人们的思考空间,让人们变成不懂得独立思考、分辨是非及理性分析的人,埋藏在心底的积怨有一天突然爆发时,那才是国家的灾难。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范晓琪‧201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