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的规划和管理上出问题,是一种惯性的毛病,不是公务员不行。
公务员是有规划能力的,试举两个例子。教育部举行圆桌会议,收集各团体的意见后,保留小六评估考试(UPSR),取消初中评估考试(PMR);教育部也同意教育团体的看法,在小学標准课程(KSSR)新制度下,华小的国文节数增至300分钟、英文节数至150分钟。这两项决策都做到情理兼顾。
最近的总稽查司报告揭发的胡乱花费和超支、边境官员犯罪、贪污印象指数分数下跌等等,却是管理上的疏忽,也反映越来越人不遵守监督及审查的程序。
不遵守程序及规划紕漏有多严重,试举几个例子说明。政府在90年代建轻快铁时,没有想到衔接的问题,结果出现STAR、Putra轻快铁,还有单轨火车,钱是花了,却起不到紓解交通的作用。
雪兰莪州政府在决定耗资4千300万令吉兴建皇家剧院时,也没有考虑到是否有这个需要,结果建好却空置,沦为白象计划。
马六甲的17辆官车用247万令吉购买,维修费却高达512万令吉。在决定购买前没有先成立小组评估车辆的品质、审核维修合约,是一大疏漏。
政府现在迅速对总稽查司报告及国际透明组织的建议做出回应,包括指示政府官员不可超支、把贪污印象指数列为关键绩效指標等等,反映政府重视批评、採取行动纠正错误,但是如果在行政程序上,没有做到百分百的严密,难保以后不会重犯。
我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採用ISO的管理方式,用国际標准和指南来规范工作程序,譬如购买物品要根据標准程序,一层层的批准和审核。每项决策和开支都要进行从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ion)的环节。
虽然採用ISO作业方式,將增加许多文书的工作,也可能会加剧官僚作风,但是公务员多达129万人,运作方式倾向於人情,而非规则;批准程序又不明確,在追究责任时,又能够轻易的推卸责任,因此出现很多违规和违法行径,所以必须规格化运作程序。
人都是有惰性的,强制全体公务员根据程序办事,久而久之就可以强化纪律和责任感;德国人的纪律、守法,就是靠日常的训练和文化熏陶。
政府和经济要成功转型,就必须捉紧纪律,加强管理是不二法门。
strong>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林瑞源‧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