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出两份资料,予以节录;虽然有些枯燥,但都是重要文献,敬请大家耐心一读:
第一份:
1.自由:爭取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等权利;
2.人权: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於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3.平等:公民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別、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
4.共和:要求“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
5.民主: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6.宪政:主张以法治限制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
第二份:
1.政府所有政策必须符合联邦宪法、国家原则及联合国宣言,以確保基本人权及民主权利不受侵害。
2.我们认为,平等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促进国民团结和国家进步的先决条件,唯有在自由、民主及平等的基础上,国民才能团结一致。
3.我们要求政府尊重人民在结社、集会、言论及出版等各方面的基本民主权利。
读完之后,请大家想想,两者有甚么差別?
文字虽然不同,理念是一样的。
第一份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起草,获得中国知识界和民运界连署的《零八宪章》。
第二份是1985年大马全国华团发表的联合宣言,简称《华团宣言》。
《华团宣言》可以和《零八宪章》相辉映,它代表了人类追求民主、人权和自由的努力,以及不屈服於强权的精神。噢,没有东西方之分,也不会有东南亚和东北亚之分。
在中国,刘晓波被逮捕,判刑11年,关键在於《零八宪章》。
在大马,华社组织,包括董教总,当年被马哈迪政府视为反动、极端组织,连带的华教人士在內安法令下被逮捕,这和推动《华团宣言》,以及后来的《华团大选诉求》有直接关係。
而今,当年签署《华团宣言》,推动《大选诉求》的华团,包括董总,发表声明,指称刘晓波获颁和平奖,是破坏中国的和平稳定。
它们忘记了《华团宣言》的主张,也把以前掛在嘴边的“民主、人权、自由、正义”都搁在一边。
它们甚至只是把中国政府的声明,剪下和贴上,连“刘晓波如何威胁中国稳定?”,“诺贝尔委员会和西方阴谋有甚么关係?”,都不愿思索和解释。
如果中国当局可以因为刘晓波的非暴力、和平渐进的改革,而將他送进牢里,同样的,大马政府当年褫夺林连玉的公民权,岂非很有道理(而且还算是客气了)?
而马哈迪当年以稳定为由,將华教和异议人士送进甘文丁监狱,也应该鼓掌叫好才是。
以后华团再反对这个,反对那个,政府干脆就把华团关掉,以维持稳定和谐,那就师出有名了。
否则,我实在看不出这些华团的原则和道理。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郑丁贤‧20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