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我们’吗?是一个民族,还是数个民族?如果我们是‘一个我们’,那么要如何区別‘我们’与不是我们的‘他们’?是种族、宗教、族裔、价值、文化、財富、政治,或者是其他?”
这是亨廷顿在近著《谁是美国人――族群融合的问题与国家认同的危机》的慨嘆。在书中,亨廷顿对晚近美国各色族群的移民,特別是墨西哥裔移民与西班牙语裔化,英语及美国核心文化面临挑战感到恐惧。並以此认为在全球化和多元文化主义的压力下,美国已经面临国家认同崩解,乃至国家分裂的危机。他对多元文化主义诸多批评,认为多元文化主义不能长久维繫国民整合,而实施双语政策的国家也具有高度不稳定性。
亨廷顿质疑,单靠公民美德的共识,能否凝聚文化差异的全体国民?他甚至认为,多元文化主义促长了国家分离主义。解决美国国家认同的危机,亨廷顿认为比较可行的方法应是重新召唤盎格鲁.萨克逊族群的新教主义文化,亦即“美国信条”所强调的自由、机会平等主义、个人主义、民粹主义与自由放任经济等价值。因为“盎格鲁―新教主义”才是美国的核心族群文化,以此核心文化来强化美国公民价值的认同凝聚力,才是最有效的策略。
亨廷顿是彻头彻尾的“美国民族主义者”及“实用”主义者。在厚达数百页的论著中,自然有其学理上的依据。然而,亨廷顿对多元文化主义批评的盲点,在於他忽略了內在的歷史情境考量。要知道,以“盎格鲁萨克逊―新教主义”为核心族群文化的美国,在歷史上常是与种族压迫、种族歧视、种族偏见的社会氛围同声共气的。这种自居美国核心族群的囂张气焰,自觉不自觉地迫使美国少数族群萌生民族忧患的意识,遂而掀起寻求解放、爭取民族平等的社会地位。美国的多元文化主义兴起於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期,这段时期正好是美国社会为少数民族爭取权利和地位,民权运动最声势浩大的时期。回避这段歷史背景来批判多元文化主义,显然有欠公允。
多元文化主义是对近代民族国家建立后,主张伸张集体意识所產生的反动。它反对一元论、肯定差异性、尊重自主性。但另一方面,多元文化主义本身也是有爭议的。它不仅遭受保守主义的攻击,也是女性主义、自由主义者批评的对象,被指责是內向、自我指涉的另一种种族主义的產物。然而,我们仍然无法回避的议题:不同文化的族群该如何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免於衝突?强调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多元文化主义仍是对此问题而生,尝试提供解决的途径。
同样地,近来以强调“言论自由”的时评人迦玛嘲讽大马华教的言论,並不是甚么创见或“异见”。如同亨廷顿,他对族群融合的思维,乃彻头彻尾地迷信:强化单元的核心族群文化才是解决国家认同危机的最佳方案;稍微不同的仅是他是以华语讲出来罢了。孔子说“以直报怨”。不需以“反华教”之名来扣帽子,也犯不著以此报警。
对迦玛言论的驳斥,能否理性一点?要知道,大马华人文化醒觉运动也是勃兴於七、八十年代。80年代初中期,华社提呈《国家文化备忘录》、《全国华团联合宣言》强调“国家文化”应基於民族平等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来建设。文化的自由发展,不应受政府政策直接或间接摆佈。政府应不偏不倚积极鼓励及支持所有“马来西亚人文化”。华社也一再援引《世界人权宣言》、《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及联合国文教组织有关文化政策研究报告的宗旨和立场,以宣示华社对国家文化的参与塑造。这些举措实是马华社会忧患自省和抗衡国家统合主义文化霸权的文化策略回应。瞭解这层背景,在民族不平等的前提下,迦玛还去强化核心族群文化的支配地位,显然是不合理、充满谬误的。
迦玛批评华教“狗屁”的言论,恰恰显示了他以核心族群文化自居所製造出来的衝突。他嘲讽华教的轻率话语,却也暴露了国民认同危机到底是由谁引发的。爭取“言论自由”原本是要为弱势者讲话,这点我原是认同迦玛的,怎么突然角色转换了!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安焕然‧201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