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正专员李铭泽认为,授予大马反贪委员会提控权并不是好主意,因为调查机构拥检控权就难免衍生滥权现象,香港廉正公署也没有检控权。
事缘我国贪污事务特别委员会在上月中旬向国会提出两项重要建议,第一是把反贪委员会主席的地位调升至一等公务员级,与警察总长相等;其二是赋反贪委员会提控权,无须经过总检察长。
关于第一项建议,因为反贪委员会主席目前仍是由三等公务员担任,“三品官”难做大事,想“打老虎”,“捉大鱼”会感到有心无力,据说这是人民对反贪委员会有负面印象的原因。
领导等级与能力未成正比
其实,话又不是这样讲,领导人属一品大员,部门未必就有良好表现,在我们大马,领导人的等级与领导能力未必成正比,即如警察总长属一品大员,但给人民投诉最多的却是警察部队,诸如滥权、态度不良、效率欠佳、欠缺专业等等,且警察部队也常给首相署和商界形容是最贪污的政府部门,所以由一等公务员来领导,反贪委员会未必就可改变人民对它的印象。
至于让反贪委员会拥有直接提控权,且不说修改宪法这点,但如果授予反贪委员会提控权,恐怕警察部队也要提控权,接着关税局也要提控权,然后所得税局、公积金局等等都要,大家都是很重要的部门嘛,政府总不能厚此薄彼呀,于是滥权事必层出不穷,这是无可避免的事,到时政府就后悔莫及,所以政府不可能答应贪污事务特别委员会的建议,予反贪委员会提控权。
不过,要求予反贪委员会拥有提控权的背后原因却很值得吾人思考。贪污事务特别委员会指出,反贪委员会把一些自认证据确凿的贪污案件呈交给检察署后,后者却束之高阁;与此同时,反贪委员会只能调查普通案件,那些较敏感或重大的案件则须先谘询总检察长,不能自作主张要查就查。这可是反贪委员会也当家不当权乎?总之在这些牵制下,人民却说反贪委员会只捉小鱼小虾,不敢打老虎。除此之外,检察署也常把证据确凿的贪污官司打输了,于是人民又说反贪委员会演戏,负面印象乃由此而来,这是反贪委员会要求直接提控权的原因。
级别越高被控几率越低
经贪污事务特别委员会如此一说,人民应该明白反贪委员会有满腹委屈,它虽直属首相署,顶头上司却似乎是总检察长,真相果真是这样吗?
事实上,早在1999年,时任反贪污局总监的阿末查基已点出一点直相,他说反贪污局只负责查案,是否要提控涉贪者则是检察署的权力,且基于国家利益,案件若牵连到国家机密,政府不一定要控告涉及贪污者,反贪污局无能为力。
综合了贪污事务特别委员会和阿末查基的谈话,我们可以想象,什么人物涉贪才会给列为敏感或重大案件?什么人物才有牵连到国家机密的机会?当然是顶级公务员与高级政治人物。
换言之,这是否意味着越高级的人物涉贪,被查与被控的机率越低?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可能忘了这事实,所以豪言道:若没查涉贪内阁成员,我辞职。
可惜查不查,控不控高级人物,或控的结果如何都不在反贪委员会控制范围内,大家听听豪言好了。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罗汉洲 201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