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

22-11-10 文明看待內安令存废

存在於我国超过半个世纪的內安法令,迄今该废该存一直是备受爭议的课题。

內安法令设置於1960年,原本是对付马共;当时英殖民政府为有效打击从事地下活动的马共,允许当局援引內安法令,在未经审讯情况下,扣留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

如今马共早已消声匿跡,世界也进入人权意识高涨的年代,因此,未经审讯的扣留成为人们反对內安法令的主要理由;另外,也有人指目前的內安法令已遭滥用、捆绑国家民主的枷锁,失去存在意义。

主张保留內安法令的人士则坚持,这是保障国家及人民安全的防范措施;扣留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人士,以將一切潜在的危险性扼杀於摇篮中。

但大部份百姓没有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过,也不是此法令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没有直接或间接受此法令伤害,也无法深刻感受其存在的好处;因此,在內安法令废存问题上並没有明確立场,需要听取更多方面的论点和理由。

正因如此,部长们总是不厌其烦地解说,为甚么他们坚持只检討修改而不是全面废除內安法令;另一边厢,反对党及一些曾在此法令下被扣的人士,也不断通过演讲及座谈会说明內安法令的弊端及应废除的原因。

不管是支持保留还是主张废除,任何一方都有权利、也有责任向公眾阐明各自的立场,而公眾也有权利听取各方意见;在这个文明社会,任何人要获得他人的支持与认同,都应该通过文明的方式,以真正获得大眾的认可与接受。

我国社会算得上是一个文明社会,但在檳城举行的“反內安法令”活动上,却出现一批人士以极度不文明的粗暴方式表达他们的意见与立场;这些口口声声维护国家安全及法律的人士,却以粗暴的行为和態度向他人叫囂,甚至暴力推撞他人;这种作法如何能说服民眾他们是理性的守法者,进而令人信服他们支持內安法令的合理性?

这些行为粗暴的人士据称部份来自巫青团;若然属实,作为一个执政党党员,这种公然挑衅的狂妄行为实在有失身份,而巫青团已不是第一次用这种不文明的方式表达意见及不满,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去年初雪州巫青在国会大厦围堵行动不便的卡巴星;不管出於甚么理由,这种粗暴的作法都无法令人苟同。

在这个朝先进国前进的马来西亚文明社会里,不管是谁、有甚么理由或道理,都应该有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风范;套一句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话:“请用文明来说服我”,否则,请收起你狂妄的作为,不要让这个文明社会蒙上污点。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范晓琪‧201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