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由於市场供求定律使然,药剂行成为零售业之天之骄子。除了生意如鱼得水外,药剂师也备受尊重。由於形象崇高,一些不諳英文的长者寧可光顾中药店而不敢贸然走入药剂行唯恐“失礼”。
这些年来消费文化在药剂行业者不知不觉中不断潜移默化(消费文化已经歷5个不同导向年代);遗憾的是,药剂行的作业模式依然故我、一成不变。时过境迁,他们逐渐丧失了“卖者市场”的优势,取而代之的是由消费者主导的“买者市场”(这是自然规律)。此消彼长,药剂师不善经营之短拙和不足开始浮现。为了求存,贱价策略成了千篇一律的不二法门。结果血本无归、红海一片。更有极小部份“迫上梁山”的害群之马,私下贩卖假药和嗑药,药剂师的专业形象一落千丈。
日积月累,同类相残的恶性竞爭给药剂行引发了“一锅熟”的无穷祸患。如此窘境和当今杂货业如出一辙,可谓同病相怜,十分讽刺。处於危如累卵之际,药剂业业者终於意识到,再不背水一战,弃甲曳兵是铁定性的必然下场。
其实,凭多年咨询生涯,此情此景对我毫不陌生。过去,我屡同各行业业者(他们的普遍教育程度不高)相互体现了许多积极和正面的成功例子;反观药剂业业者(都是专业人士)在打翻身仗之际,竟然有人企图扭曲自由市场经济规则,大力鼓吹迂腐和狭隘的新保护主义。限於篇幅,恕我只针对51%股权(比新经济政策多出21%)一事稍作剖析,余者不赘。
就事论事,要政府强制全部药剂行的大股东为药剂师似乎在坐井观天、缘木求鱼。原因很多如:一、其可落实性:想想看,若此削足適履先例一开,医生们必利用这方便之门,顺水推舟力爭全国私家医院的多数股权得归医生所有。那政府不是头大如斗?;二、其务实性:要投资者把资金注入药剂行成为小股东之前,业者得证明本身除了是好药剂师外,也同时具备企业管理(包括资金、设备、產品、市场、沟通系统、员工训练等)的实际经验,否则有谁心甘情愿和钞票过不去?(事实证明,绝大多数的药剂行对起码的定位作业都不甚了了);三、其实际性:药剂师有个杞人忧天的忧虑:一旦他们不能主导生意,大股东所作所为可能影响药剂师形象。如此论调对生意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再说,业者不妨坦然自问,药剂师今天的负面形象是谁造成?;四、其常理性:此法若付诸实施,等同把Watson和Guardian等赶尽杀绝。后果由谁承担?
大马经济曾经是东南亚之翘楚,不幸半世纪来遭到保护主义的摧残和蹂躪而盛宴难再。如今它反过来成为当政者挥之不去的噩梦。前车可鉴,药剂师怎能不识时务、重蹈覆辙,藉饮鴆止渴“好意地”把药剂行置於死地?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谢明意‧201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