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星期二

12-10-10 总该有人负责吧!

南北大道森甲路段日前发生一宗恐怖车祸,一辆巴士疑因超车肇祸,造成12死38份惨剧。过去两天所有熟悉场景一样不缺,家属无助的哀號,政治人物川流不息的抢镜头慰问,慈济志工无私的协助,接下来的故事大概也可想而知了,执政党不断表达哀悼、遗憾、检討,在野党不断究责,点名要谁谁谁负责,再就是一场又一场的悼祭,等这些“灾后政治学”闹完一个礼拜,一切又恢復原状,等到相关公司巴士重行復甦之后,所有的一切,就都只成了伤痛的记忆。

可不是吗?远的不说,2007年8月霹雳太平和江沙之间的南北大道路段,一辆由柔佛北上的长巴因为司机打瞌睡而撞落斜坡翻覆,造成20死9伤惨剧。由於灾情严重震惊朝野,政府不得不擬定数项“铁则”,包括强制司机每3个月须再培训司机健康须比照飞机师、司机必须拥有健康的身心理状態等;其实,这项所谓守则在2003年彭亨立卑巴士摧毁惊天大车祸中便已提出,2006年7月檳城高渊长巴车祸后又再提出,只是7年后回首,有几家巴士公司確实遵守上述规定真是天晓的!

此外,鑑於长巴意外频生,交通部也曾建议若长巴再肇祸,该长巴属下公司都不准上路,直到调查报告出来为止,而且业者必须对僱员行为负责,这些措施曾引起业者强烈反弹,最后相关措施也不了了之。这一点,其实相关部门的主管应该都知道,否则此次车祸发生后,交通执法官员不会即时前往相关巴士公司瞭解情况,並约谈公司高层主管,出了这件事,把目前长营巴运所面临的问题全给抖露出来了。先不问管理与人为疏失爭议,那是警方与交通部现在该追究的。我们想要询问的是,如果长巴公司念兹在兹的是乘客的安全与旅途的舒適,除了添购长巴、替换长巴之外,那么长久以来,长巴公司究竟做了些甚么,让人觉得乘客被形同“以客为尊”般的对待?

很抱歉,没有!因为没有,长巴业者公会以及其他商用车辆业者协会和政府当局缺乏定期沟通,事后各说各话甚至相互指责;因为没有,道路安全问题目前仍由不同单位管辖,从发放执照、检验到执法等总涉及十几个单位,事后便竞相推諉责任;因为没有,9年前,也就是2001年政府便曾规定巴士装置黑箱,以便记录车速,限制司机不得超速,但是迄今当局仍未强制装置。这些一连串的“没有”,回答了这场惨剧为甚么宿命的不可免,也凸显了所谓“提昇交通安全”的口號,是多么的难堪,多么的荒谬。

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一点都不错,但重点绝不在追求“乘客倍增”,而是在做了些甚么,能够保证今后许多旅客会选择乘坐长巴。说得市侩一点,就算將交通服务化约成一种纯粹的商品,它所贩卖的也是一种服务、一种形象,甚至是一种感觉。新进的长巴舒適、方便,有诸多其他交通工具的不可取代性,拿它作为推动观光、运输的指標绝对合理,但这样的软硬体配套,不要说舒適,连最起码的安全都不可保,何必还奢言其他?想想吧,就这么一次的经验,就已將长巴形象打得七零八落了。

我们为死难的旅客哀悼,没有人愿意见到这种惨剧的发生,但这桩惨剧如果还不够让政府与业者警醒,逐將一些力气花在虚无的口號,宣传与开会的形式上,该有的软硬体建设依旧因袭旧观,长巴司机依旧工作逾10小时且8天无休,一流的巴士,三流的服务,四流的管理与配套,很抱歉,灾难还是会重演的,当然,乘客也不会倍增的,因为根本就不敢坐。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社论‧201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