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

14-02-12 禁止穆斯林慶情人節

外評選讀:禁止穆斯林慶情人節

2月14日是情人節,那些覺得上舞廳狂歡慶祝有點過份的人,可能會選擇與情人一起吃燭光晚餐,或買禮物送給對方。情人節在穆斯林生活中到底有什麼意義?穆斯林情侶是否應該牽手、擁抱、親吻,或在迪斯歌跳舞?

每逢情人節,總有宗教人士提醒大家慶祝情人節並非伊斯蘭教傳統,更有人指這是不合教規(haram)的。不過,每次宗教人士如此提醒民眾,總有非穆斯林會以個人自由為藉口,貶低這些說法,並指我國是民主國家。

全國裁決理事會(Majlis Fatwa Kebangsaan)主席拿督阿都舒克胡先教授就說:「動物也是真主阿拉創造的,但牠們也必須活在本身的規則中。如果人不遵守伊斯蘭教的條規,人不是比動物更低級?我國的確是民主國家,但人們也不能為所欲為。若曉得自己是穆斯林,就要遵守宗教的法律。」

對他而言,慶祝情人節會引誘人們涉及罪孽,即使是零星的個別行為,依然是犯法的。此外,慶祝情人節更顯得我們崇尚非穆斯林的節慶。伊斯蘭教禁止信徒慶祝情人節,因為這會引導人們展開不道德的行為,為社會帶來道德淪喪,不會提升穆斯林的信仰。

針對非穆斯林指禁止穆斯林慶祝情人節的做法違反了人權,舒克教授表示,每個宗教都有自己的條規,《可蘭經》第109章〈不信道的人們〉(Surah Al-Kafirun)最後一句說:「你們有你們的宗教,我們有我們的宗教」。因此,外人只應管自己的事就好,別插手其他教的事務,因為穆斯林也沒有對其他宗教的事務說三道四。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转载 作者Azrul Affandi Sobry是《每日新聞》記者。
馬來西亞《每日新聞》評論 13/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