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星期三

09-02-11 官办官营抑或官办民营

由于卫生部一再宣示今年底以前拟定全民医保方案的决策不变,随着限期日益接近,朝野各方已明显感受其紧迫性。全民医保大蓝图下,目前卫生部已成立了10个技术工作组以推动全面医疗改革,俾便全民医保方案如期在今年底前拟妥。而执行方式有民间医药团体建议,由政府捐款成立全民医保基金会,并在其中下设医保局,采所谓“官办民营”方式经营。由于这一构想与政府原定的方案不同,按政府规划:既保费由政府、雇主和民众个人承担,而政府须承担大部份保费,因此朝“官办官营”方向推动较为妥切。有鉴于全民医保影响极为深远而争议又多,我们认为政府在全民医保相关条件未具备前,应延缓实施。

首先,政府一方面重申今年底拟定全民医保方案决策不变,但另方面又似乎已决定采“官办官营”模式,除显示原先方案不够周延外,也暴露这一决策前后不一,未来实施的阻力势将因而升高。

由于全民医保带有强制性的社会福利色彩,甚至卫生部还强调政府与私人医院要统一医疗收费,不仅政府需负担庞大的财政支出,雇主及收入较高的劳工也相对要增加极高的支出,此肯定增加民怨。加上医保官办官营,如果不能做到便民则必招致民怨,如不断改善运作利求便民,则必然会使支出剧增,不是国库负担加重,就是保费不断提高。其结果不是拖垮财政,就是增加医疗成本,两者都是经济发展的致命伤。若从卫生部推动的阶段性医疗改革方案来看,政府似乎不一定坚持官办官营或官办民营,这种首鼠两端的态度,难免令外人感到困惑。而政府这种态度,也必然引发专业人士及一般民众的质疑声浪,为未来全民医保的实施投下极大的变量。

其次,官办民营方式推动全民医保,主要理由是政府公共服务私营化是全球趋势,而且最近大众普遍对行政效率不彰及国会立法进度迟滞多所质疑。由政府捐助成立基金交由专业人士经营,人事、会计独立自主,经营效率当可提高。如能立法授予财务自主权,使基金可在法定范围内视盈亏自行调整收费率,则保险财务可望较为稳健,政府将只负责提供开办的若干基金及其后的定额保费补贴,财务责任有限而且明确,不致重蹈公务员保险亏损猛增的覆辙。

但我们也必须指出,公共服务委由私人界办理,在我国罕有成功的先例。远的不说,最近几年一些政府相关公司私营化后的表现,其结果均距原先理想甚远。关键仍在政策目标是否明确,主管单位是否适当监督,以及国会能否有效看管。实际上如果官办民营方式,基金董事会必须有相当实权,方能提高经营效率,但董事会的主张又未必能迎合国会、主管单位与民众的要求,管理层级将引发更复杂的纷争。而全民医保一旦实施,每年经费收支预料高达一、两百亿令吉,所用专职人员高达四、五千人,其业务几乎牵涉每一国民利益。以目前国内政治生态而论,显然不可能充份授权基金会独立经营与自行调整收费率。反过来说,如果卫生当局能给予前述授权,则官办官营也可达到同样的效果。此时政府若采官办民营方式,反而使问题治丝益棼。

再者,全民医保属强迫性质,人民无论身份、所得高低均须加入。以政府捐助基金交由民间经营,其公信力是否足够?尤其目前社会保险收费低廉,改为全民医保后许多人的负担将加重,利益受损者必然竭力反对。年前A型流感肆虐,寿险保客感染甚至死亡是否获保曾掀起巨波,后经政府协调后,大马寿险协会属下寿险公司才允诺承保,可见随着医药费逐年调涨后,保险公司与一般民众已深刻感受到经济压力。加上如果部份被保险人的保费乃由州政府补贴,不同政党执政的州属,可能以财政困窘为由拖欠不缴,民营的基金会有能耐执行公权力以平息前述的纷争吗?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社论‧201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