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

17-02-11 敦马,我的英雄??

这几周,世上两位我最喜爱的人,把我逗得非常开心。

对了,当然就是马哈迪与李光耀。就如小说《天生冤家》(The Odd Couple)中的Felix Ungar和Oscar Madison,或说蕃薯跟芋头。他们是胸怀大志、有远见的人,自由、发展、进步的明灯,更是亚洲价值观的灯塔。

首先,一人叫另一人为「小中国的小皇帝」,前几天又把对方从皇帝降级为市长;另一人则暗示对方沉迷于幻想。两人没完没了地你来我往,不懂到底谁最正确。

肯定的是,两人都是仁慈的绝对主义者。无论脑筋里的各种想法会带来何种后果,他们都一定要实现。两人其实都应该积一些德,停止针对任何事发表任何言论就是方法之一。

敦马最新的发言让人匪夷所思,即马来西亚是马来人的领土,友族必须接受事实,并接纳主导族群的语言文化。报导引述他这么说:

「我国是属于马来族的。马来半岛原名叫Tanah Melayu,但我们如今不能这么说,不然会被指为种族主义分子。我们应诚心接受这个国家就是Tanah Melayu的事实。」(The Malaysian Insider 新闻网)我是马来人,敦马就是我的英雄。谢谢你,敦。

我不晓得为何这么多人为国家的拥有权着迷。似乎我国还剩下很多可以让人拥有的东西似的。

根据我的统计,马来文还是马来人拥有的。「阿拉」也是马来人拥有的(宪法规定马来人都是回教徒)。「特权」、还有(理论上的)30%的经济,都是马来人的。我甚至知道,某位马来人最近很活跃,企图横扫所有政府工程与垄断性生意。

看到这,我非常兴奋。因为不久前我回家乡,看到无数的马来人骑老爷摩哆车,想办法凑钱交水费、学费;在租来的稻田耕种,盈利除了给地主交租金,以及收割机的租金,剩下的钱刚好够餐餐吃白饭配咸鱼。现在他们能否到土地局,申请这块被宣判为他们拥有的土地?

真好,马来人的贫穷问题解决了,教育水平滑落的问题解决了,保健问题解决了,无力思考的问题也解决了。是的,通过一两句话,敦马解决了自1969年就困扰他的「马来人的困境」。李资政你看清楚,你还有什么话可说?你肯定还没解决华人的困境,对吗?事实上,你连华人的困境都尚未推出。你看,你比敦差远了。

关于所谓的社会契约、大马争取独立的过程,及联邦宪法部分条文制定的用意,我们谈了很多次了,不必在此重复。

我也不会与敦马哈迪争论。我们就假设他说的是对的吧!我国属于马来人的。

但进入2011年,Tanah Melayu还存在吗?

其实Tanah Melayu在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成立的那一刻就消失了。其人民成为了马来西亚人。虽然这国家有多种族群、宗教信仰、语言与方言,但该国人民从那天开始就成为了马来西亚人。那天开始,这国家就不属于马来人的了。这国家是属于马来西亚人的。

如果马哈迪对社会契约的假设是正确的,当时三大民族的领袖的确曾经开会,马来人在此会议同意让非马来人成为公民,并以此换取特权。这就是说,马来人在得到特权的同时,也同意了放弃他们对这国家的拥有权。这些不是我捏造出来的。我只是引述敦马哈迪所说的而已。

我想,敦马哈迪说马来西亚是属于马来人的,到底有何根据呢?而李光耀,你没有资格评论我们,你连华裔的困境都还没有发觉!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Art Harun是位律师 art-harun.blogspot.com 评论 0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