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

17-02-11 网民偏激行为不智

科技日新月异,其中网络的確是人类发明的一大突破,惠及眾人。然而,笔者却发现近年来,网络普及化竟催生了让人悲哀的现象。

当中以短片的上载之易及流传之广之快最令人关注。如果是具有话题性的短片,短时间內瀏览人就可达上百千不等。最近的“虐狗短片”和“撞骂老妇短片”,就连没有上网习惯的人如笔者母亲,也会因报导略懂一二。

其实,上述两则短片的主角確確实实地犯错了。他们的行为无论在道德或宗教观来看待都是无法接受的。虐狗的行为极至残忍,而后者则在撞倒年迈的老妇之后不但没有道歉和示意关心,却大声喝骂老妇的家人。无疑,他们俩须对自己的行为负上全部的责任。

由於短片广泛流传,网民也纷纷群起抨击。但是笔者发现了一个现象,网民的评论多半属於偏激的,充斥秽语、诅咒、人身攻击,恶毒的谩骂等。许多网民根本没有对事情作出理智的分析,一心只想发泄自己不满的情绪。

由此可见,发表评论的网民宛如鼠辈,在网络阴暗的角落偏激的唾骂。他们的思想可谓幼稚,並且充斥著暴力思维。虽然当事人犯错,但有必要给予这么不堪的抨击吗?很明显,他们的评论是对人不对事。

更有甚者,网民更发动人肉搜索,恶搞短片主角生活照。笔者觉得,一些出自內心想要把犯错的人揪出来伸张正义的,少之又少,看热闹和非要把事情搞大者居多,类似心態真是令人心寒与鄙视。

其实,网民们有没有想过,犯错的年轻人只需要向老妇人道歉及负责,无须向网民们交代。也许在旁人情绪的煽动下,年轻人难免会犯错,被人拿著相机拍也很不是滋味,可能原本只想解决问题也变得没有转弯的余地了。笔者愚见,相信因果,就算他们没为此事负上责任,他日也须偿还代价。当然也有很多理智的网民,纯粹提供资料,以將犯错的人绳之於法。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隨笔‧201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