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2日星期日

12-02-12 官员申报身家真能防贪?

为了防官员贪污,执政当局要官员申报财产,以为如此便可杜绝官员贪污,这只是理想主义的幻想,因为贪官有其贪污的手法与渠道。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是防不胜防的,申报了财产又如何,又奈他何?

这里可举出不少例子,如贪污官员把现金钞票藏在家里,被逮到的交通部和森林局官员,在他们家里搜出几十万的现钞;有一次在山崩塌楼的惨剧中,拯救员在某官员的塌楼里找到大袋现钞,当局并未追查该藏款的来历。政府各部门都虚报大数,300令吉报3万、1令吉70仙报170令吉。

还有,马航一张画就100万令吉,其他大小工程虚报大数更为惊人。一个小学校长,从作业簿捞到的家长的血汗钱,据一位千多个学生的校长向人透露,他一年可买一间排屋。试想当校长(A型)可买20万令吉住屋,这种暗中交易,即暗中贪污,贪污局也查不到,贪官只要不嚣张,贪了污去建豪宅、买高级公寓,一般都不会露馅,可以袋袋平安。

铁面无私严刑峻法

有识之士皆知小官小贪、大官大贪的内里乾坤,小贪不过是江鱼仔,大贪则是大宗交易,买战舰战机,动辄算亿,拿回扣就家财万贯,钱存外国银行。绰号10%先生是大贪的表率,其他国家如菲律宾的马可斯、台湾的陈水扁更是大贪的表率之冠。

在各国贪污皇朝中,最倒霉的该是台湾前总统陈水扁,贪污东窗事发,被整得不成人形,跪地求饶丢人现眼,他应该仿效韩国前总统去跳崖自尽。

在左贪右贪、上贪下贪、全国皆贪的国度里,申报财产如同做戏,若真要肃贪,国家须制定更严厉的贪污法令,执行时绝不能徇私,有罪当罚则罚,当斩则斩,不能做个样蒙骗人民,让人民失信心。

申报了财产不能保证官员就不贪,金钱的诱惑难抵挡,尤其当权即当钱,利用职权敲诈、刁难,形同勒索接受贿赂,金钱就是法律,有钱万事通。

贪污的官员都是九尾狐,狡猾!老狐狸斗不过,况且自己也有一条尾巴。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笔抗 20120212